特别特别的开心。我这个人特喜欢交朋友。和谈得来的朋友交往特别让人愉悦。
这个哥么就是一个。那时我们一起在商学院学的昏天暗地。
我记得第一学期,我在我们学生 lounge 中午吃饭休息的时候,我坐在沙发上,电脑放在沙发前的茶几上,我的电脑因为没ACTION屏保黑屏了,我懒得弯腰去点鼠标,就直接用脚在我的鼠标PAD上点了一下。这个动作被他发现了,他觉得我这个人太懒了,太逗了。。。。和他太像了,我们就成为了好朋友。
后来才知道他爸爸是个大的医院集团的CEO。很有钱的家庭。但是他一点都没有富家子弟的那种懒惰。相反,很有想法,很上进,也非常非常聪明。现在已经成为一个partner。还在一个中型公司的BOARD上。
我们三观很一致,政见一致,。。。很期待和他的重聚和精神上的撞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