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鼬,花花的2009-03-06 04:54:24
  (综合讯)加拿大地方法院法官裁决,去年在搭乘巴士时行凶,将另一名乘客刺死后砍头的中国移民李伟光因患有精神病,不须负刑事责任。

  BBC中文网报道,加拿大温尼伯格地方法院法官斯库菲尔德表示,中国移民李伟光不须为去年的凶杀案承担责任。 这也就意味着现年41岁的李伟光很可能被送入精神病院,而不是监狱。

  受害者麦克莱恩的家人指责法院审判是一个“像皮图章”,使犯下凶杀罪的疑犯逍遥法外。

  麦克莱恩的母亲迪德莱伊说,她的儿子不会白死,他的死将唤起人们对司法公正的关注。

  迪德莱伊最近已向联邦政府要求,依据麦克莱恩的案例修订刑法。凡因杀人罪被定罪的罪犯,须终生监禁,永不得假释。

  斯库菲尔德法官在裁决中说,李伟光残杀麦克莱恩的行为“怪异”、“野蛮”,但从他的行为来看,也透露出他患有精神病。

  法官说,当李伟光在犯案时,“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在道德上是错误的”,“他认为他是在执行上帝的旨意,进行自卫”。

  李伟光承认杀害了22岁的麦克莱恩,但拒绝承认犯下二级谋杀罪。

  对李伟光的庭审进行了两天。控、辩双方的心理医生证人都认为,李伟光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李伟光于2001年从中国大陆移民加拿大,曾是一名电脑程序员,并于2005年入籍加拿大。

  李伟光被控在去年7月30日搭乘加拿大灰狗巴士时,杀害邻座乘客麦克莱恩。李伟光当时持刀连刺熟睡的麦克莱恩达50至60次,然后割下他的头,将他开膛破肚,掏出内脏。控辩双方共同承认案情书中称,在李伟光被捕后,曾请求警察杀死他。

大牛哥2009-03-06 05:09:35
精神病院未必就比监狱好些
臭鼬,花花的2009-03-06 05:11:04
没准过两年他病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