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猪出于动物的本能(本来想说出于职业的本能,后来觉得这样不太好解释清楚),挺喜欢欣赏美女的,尤其是鲜活的、特别亮丽的、在眼前跳动的那种。猪猪发现美女其实也挺喜欢被人看的,只要观者长得还算顺眼,而且又是那么儒雅欣赏的一瞥,明亮而不刺眼,决不是色狼般地低级趣味。猪猪以为,无论男人女人其实都该在内心深处感激每一个欣赏你的人,无论爱的是你的心还是貌。无论相识与否,喜欢就是缘分,欣赏就是恩泽。喜欢不一定就要干什么,静静的近近的欣赏也不错呀。
对于美女来说,当然让自己喜欢的人喜欢自己是最高的境界,不过有时候退而求其次,有自己不喜欢但还看的过眼的人喜欢自己,也未尝不是一种补偿呢。本来嘛,有人喜欢还好呢,就怕没人喜欢。所以,千万别总矜持着,千万别特把自己当美女。对那个他也投去轻轻的一瞥、回报淡淡的一笑,这也算是爱了吧?都说爱有无穷的力量,爱可以穿透时空的阻隔,填平年龄的鸿沟,融合肤色的差异,颠覆性别的传统。心中有爱的人笑点就低,笑点越低就越容易开心越容易笑。阳光灿烂就是这样炼成的。
猪猪虽不能出口就是名言、印成铅字就成不朽,但如果真想当个手抄本作家网络写手什么的也勉强凑合了;虽不算倾国倾城的帅哥,但规模外观和气质也还算顺眼,做个假斯文的主持人或明星裸替什么的也能将就上镜。所以,猪猪常教导身旁的美女:也许妳不喜欢我,但我相信妳一定喜欢我喜欢妳,对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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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娶你,却早已嫁给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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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妳不喜欢我,但妳一定喜欢我喜欢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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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夜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