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11082009-08-24 12:50:24
刚在网上看一段,一个14岁的男孩在足球训练跑圈时,中途去厕所,被教练发现,
认为孩子偷懒,飞起一脚踢过去,将男孩踢倒在地上,教练继续打了十几分钟,男孩昏迷二十几天后,离开了人世。

另一桩也是教练,发现一孩子抽烟,作为惩罚,他让男孩又去买了一盒,然后拆开碾碎,放到水杯里,浑水后让男孩都喝掉。

家长找到以上教练后,他们都理直气壮的盗用‘爱’的名义,说:为了孩子好。

如果因为你的出发点是为了爱,就可以随意惩罚他人甚至弱小,然后逃脱罪责吗?

是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有一个美丽的借口?不敢再往下想,
大牛哥2009-08-24 13:39:53
说的是中国吧?
hl11082009-08-24 23:55:53
是中国 , 有很多变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