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美国警察开枪也许无罪。但法律本身制定的就很含糊,说当警察受到威胁时就可以开枪。每人的感受不一样, 结果就导致出警察枪杀很多无辜的人员。像一个从台湾来的中国人,在自家门口舞棍,被邻居报警后,喝点酒有点高, 就没有听从警察的号令,结果就被打死了。他其实比Ferguson事件中的黑人更冤。那个黑人,毕竟打过警察,的确是 威胁。 中国警察开枪要谨慎很多,往往是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开枪的。 美国需要改的是警察开枪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