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学者:不能把“人治”妖魔化】中国社科院学者房宁认为,不应妖魔化“人治”,神化“法治”。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好比汽车大还是司机大。人治就是一个经验性的治理,法治就是一个规范性的治理。法治不是一个点,不是一个线,而是一个可能性的空间,那么在这个空间中就是人治。
@烧伤超人阿宝:法 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法律的制定、修改、解释、执行、裁决都是人来完成。解放美国黑人的不是宪法,而是修改宪法的人。人治与法治丝毫不矛盾,所有的法制其实 都是人治,而人治分三种层次:精英治、傻逼治、*****治。目前而言大陆是精英治,台湾是傻逼治,香港是*****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