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电视上有个报道,说湾区某个十字路口原来的监控坏了,装上一个更加灵敏,更加聪明的监控。
结果,罚款的人数是原来的N倍,一个月的罚款到60多万美金。原来是这个装置,不仅能抓闯红灯,还能
抓红灯右转时,没有停足3秒钟的驾驶人。
我想当初立法的人,认为有人反应慢,需要至少3秒钟,才能判断是否安全右转。但在实际驾驶中,大多数
驾驶员,都能在小于1秒的情况下,判断可以不可以右转。强迫停留3秒其实是浪费时间的。所以大多数在驾驶员
都会选择忽略这个法律,除非发现警察在边上。同样,超速也是一样,按法律,大多数高速最高时速都在65,
但开75到80是常事。政府真要按法律办事,高速公路上安装监控,马上就可以抓到无数多的超速者,比警察
有效的多。为什么政府不这样做,显然是认为法律不合理,所以不能严格地按法律做事。
总之,别把法律看的那么神圣,都是人制定的,很多时候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