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看到一篇文章,《外遇斯坦福》,作者是一位终身教授,写他去斯坦福参观的经历,作为全美最棒的校园之一,去斯坦福参观,写游记的人很多,但是如他写得这么好,如此打动我的心,还是第一次见到。我对该教授的文章,也是一见钟情。摘录一些他的美文:
我的视线可延着仿佛比白宫前的道路还长的车道接触到尽头美丽的红顶教堂,还有它背后葱郁的山脉和加州蓝得醉人的天。虽然我并不熟悉斯坦福的历史,却已对它一见钟情。
我象飞蛾扑火般爱上了斯坦福,我急切地想知道是谁建造了斯坦福,是谁给了她美丽的外表,又是谁赋予她高贵的灵魂?
米色的墙桓,红色的瓦顶,蓝天晴阳下摇曳的绿色棕榈,斯坦福给我的感觉绝对是独一无二的。也许这才是爱情的本来面目,惊艳之下的一见钟情,无需理由。
漫长的文明史告诉我们,凡事不能只看表面,要触及灵魂。就像我当初选择斯坦福,完全是为了它的显赫家世。我忽然有了一种唐突佳人的感觉,自觉俗不可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