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源2012-03-11 03:58:16

 

最近看到网上一文中列举的一个生活小例,触发了一点思考。对这种情况比较熟悉,谈点个人看法。


在美国居住了几十年,与邻居一栏之隔。经常有邻居孩子的篮球,网球,棒球进到我的后院。一般在春夏秋季,我到后院多一些,顺手丢过去,只当是锻炼身体,自己也没有任何损失,不太在意。邻居的孩子在玩的时候,我有时会喊一声:watch out!冬天比较冷,看到了球不想出门就懒得理睬。一年下来,偶尔有过一两次邻居带着孩子来敲门,我捡起来还给他们,邻居一般会说,sorry about that,thank you (对不起,谢谢。。)之类的话,没有为这种事情感到不和谐。 也没有想到过要拿球敲邻居的门,告诉邻居要管好自己的孩子,又同时指望别人请我进去喝咖啡。所以看了这个例子和因此而导致的结论后,感觉别扭,逻辑是颠倒的。

 
第一.在美国,邻居不等于朋友。你与邻居之间的关系是生人还是朋友决定了在一些小事上的态度。 如果没有建立一种友好关系,就如同陌生人。只能用对陌生人的标准来看待。怎么与邻居交朋友是另外的话题。


第二.人是相互的。要想别人对自己友善,首先得从心底有一种友善的态度。 虽然两家有个院墙相隔,那只是隔的一块地,有些东西还不一定都隔的那么清白,比如院墙边的树,声音,风吹的落叶,垃圾等等。你自己如果首先使用了法律的概念:这是我的财产,你孩子的球无权进入,我有权要你管好孩子,采取 aggressive的态度,那么你就很难要求对方用一种和谐的方式与你相处,首先邻居对你的态度产生了反感,不爽,才会直截了当地告诉你去上法庭,不愿与你论理。和谐很多时候是建立在法律之外双方之间一种互相谦让,包容,合作和照顾的基础上。首先要有求得对方合作的心态,主动对邻居打打招呼,能给点帮助和照顾更佳,特别是对有小孩的邻居,即使碰到诸如此类的问题也要想到孩子不是故意的。用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方式和双重标准来处理问题,其效果一点都不惊奇。


第三.由此可见,这条推理“我的邻居从来没有想过去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 是不符合逻辑的。 最多只能说你自己虽然想过要和谐,但不懂和谐的方法。在这件事上采取的是与人论理而不是求和的态度,邻居就可能用同样的办法对待你。所以这一句话若改为“我”从来都没有想明白在这种社会里建立和谐关系的方式是什么可能更合乎逻辑。


第四.文章中又说“这当然包括有时将她的私有财产(足球)踢到我家的院子里,我有义务还 给她。”这是个错误的假设,你完全没有义务还给他,邻居也只能好好地上门来找你拿球,求得你的合作。 这才是你的权力,而论理的权力则在法庭,正因为这样,在美国才很少听到邻居间互相吵架扯皮。


第五.人们利用法律解决纠纷问题并不等于人们不去避免纠纷,采取求和的态度,讲究求和的方法,作者在文章中将这两个概念混淆了,也并未通过此事悟出道理来,还以颠倒的逻辑去推论普遍规律。


最后再来用事实回答文章标题的提问:“雷锋精神能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吗?”答案是 Yes and No.   在美国社会生活了多年的人可以看到他们有尊重不同种族背景,年龄,性别,残疾人的规定,大多数人遵纪守法,爱护公共卫生和环境,教会里的各种慈善活动和大量的NPO和及志愿机构帮助穷人病人,有不少私人捐建的博物馆,医院,学校,普通美国人为新移民提供了多方面的帮助,领养孤儿,在公路上车子抛锚经常会碰到停车相助的人等等,这些方面大概都符合追求和谐服务他人的部分雷锋精神吧。若作者想问在资本主义社会能找到一位具有完整的雷锋精神之人吗?本人的回答是No,因为有些精神与这个社会的基本价值观不吻合。

 

加州花坊2012-03-11 05:06:52
咱们的古话:两好合一好。助人为乐应该是一种道德行为,变成口号时说明缺了。
成长2012-03-11 14:53:34
有一个有趣的现象:
寒墨2012-03-11 15:30:16
小源,你是个善良的人,你的所作所为是个有善心的人,一个不爱招惹是非的人的正常举动。我就不太喜欢郎咸平,他是一个说话过于随便,爱卖弄的人。
小源2012-03-11 19:25:00
说得很对!
小源2012-03-11 19:25:30
同感,是值得思考。
小源2012-03-11 19:26:54
谢谢!有时是自发,有时也是想到效果 ,离神性差老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