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飘人兄写的那篇 “军队与人民的鱼水情”,受启发。文章写得有理有据, 很有说服力。 历史需要反思, 需要从新的角度去再认识。 六四事件二十年过去,确实需要理智地反思一回。 飘人兄这篇从历史角度所作的客观分析,也给我不少启发,特别是关于党国关系,党国与宪法的关系。
六四事件的表面逻辑似乎是:
党就是打江山的那批人及其子孙, 所以党要永远执掌国家。 危胁到那伙人,就是危害国家,就有理由动用所有国家机器镇压。
这种逻辑能否保证这个国家的精神还是最初的精神?
那批人及其子孙中有好的, 有的还很出类拔萃。 但不幸,其中也有些人由于大权在握,早失去了先辈推翻世上一切奴役剥削迫害,建立公平社会的远大志向。
非但如此, 因为他们的出身, 他们大权在握,自己反倒成了父辈当初革命时曾经痛恨的那些对象的模样:结帮营私, 腐败,滥权, 玩忽职守,无视人命无视百姓疾苦。
那批六四的青年学生, 恰似这些滥权者的父辈重现,他们痛恨官僚腐败, 不容这些人的堕落给国家人民带来的不幸. 于是,他们游行,他们告诫这些庸官:再也不要这样下去了, 是时候要痛改前非了!
学生遭到镇压, 杀害, 因为这些腐败者不仅不承认腐败滥权, 根本就不想让人揭露批评其不胜管理国家之职。害怕丢失那些与生俱来的地位权势。
细想一下,这些青年学生到是真正继承了打江山那批人的精神, 而那些堕落了的老革命的后代,不过是肉身继承了血统而已, 精神上早已是败家子。
血统和精神, 我们要选哪一个来代表这个国家呢?
如果选精神的继承者, 那就支持学生们, 如果选血统的继承者,那就支持那些不肖子孙。
宪法应该是人民利益的代表,是先辈理想中的平等社会的契约。要想这个国家有精神, 有希望,就要使国家和任何一个党脱钩。 让代表国家的永远都是一种精神,和能够贯彻这种精神的人, 而不是一伙根本靠不住的人。
只有宪法的精神永远高于任何一伙人,任何一个党的利益之上, 国家才有希望。
宪法必须领导党, 党不能领导宪法, 党只能领导人民执行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