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青草2017-08-12 04:58:47

今天提起辩证法,人们首先想到的可能就是黑格尔。黑格尔是西方哲学史上极少数几位其名字与辩证法联系在一起的哲学大师,人们甚至将黑格尔称之为逻辑的新哲学命名为辩证逻辑以区别于我们一般意义上的作为人们思维法则的逻辑。过去一个多世纪里黑格尔的辩证法不但在专业哲学界有着巨大的影响而且还成为了很多社会政治力量的理论工具。相应地,人们将黑格尔的辩证法总结为可以用列表形式展现出来的若干条,这样不但可以方便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引用,还便于作为考核的内容用于大规模统一考试中。不过,对于被列为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内容是否都确实为黑格尔的原意也存在一定的争议。比如,常有人将正反合(thesis, antithesis, and synthesis)当作黑格尔辩证法的一部分,而Kaufmann[1]和Mueller[2]等黑学专家就对此提出异议,他们的理由是黑格尔本人从未将正反合作为他的哲学的一部分而加以论述。维基百科上引用了的Kaufmann一段话[3],其中提到正反合其实是黑格尔之前的费希德提出的,而黑格尔并没有重复这样的说法,他甚至认为那属于黑格尔所批判的机械形式主义。

本文不是要对黑格尔的辩证理论的内容进行全面总结或一一罗列他人对于黑格尔辩证法的归纳。作为对于历史上的辩证法的主要代表之一的介绍,本文将根据黑格尔的名著《逻辑学》[4]讨论反映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基本特征的核心内容以及他所表达的对于传统辩证法的评价。

黑格尔在《逻辑学》一书中将传统的形而上学与逻辑统一起来称之为逻辑,而辩证法则属于这一逻辑的一部分。在讨论黑格尔的辩证法之前,我们先来简单地回顾一下黑格尔的辩证逻辑的产生的哲学背景。

自古以来人们心目中对于学习知识及掌握真理的看法就是了解世界的真实面目,谁也不会怀疑自己所掌握的关于世界的正确有效的知识是与客观对象的本质相符合的,连哲学家们都没有对此提出质疑,直到两百多年前,康德提出了现象界(
Phenomena)与客观自在界(Noumena)相区别的理论。康德指出我们对客观物体的认识只是局限于它们呈现在我们的意识中的现象而已,我们并无法认识客观物体自身到底是什么;他认为虽然经验是我们的一切知识的来源,但我们的经验却都是按照我们的先验的概念整理的。他的这一论断其实是符合今天我们所具有的心理学原理的,因为今天的心理学告诉我们,人类感觉到的一切都是经过了大脑的加工的,因此我们并不知道没有经过大脑加工的原型是什么。

黑格尔不喜欢康德所表现出的不可知论的情调,但是他显然也无法告诉我们藏在我们所看到和尝到的一只苹果背后的到底是什么。当我们无法用有力的证据来反驳康德所提出的现象论时,我们便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论断:我们的知识体系是建立在现象的基础而不是自古以来以为的本质的基础之上的。但另一方面,人类文明史上的各种哲学理论都曾努力告诉世人只有本质是可靠的而现象常常是不可靠的。这样一来,至少从表面的逻辑上看,人类便面临着这样一个严肃的问题:千百年来人们对于所掌握的知识的可靠性的信心是否有着可靠的根基?


当然,我们的知识体系的可靠性或自洽性早已表现在自古以来的各种知识所得到的实践结果的印证之上。但是,古往今来人类也曾在数不清的场合中发现原以为根据以往的经验或明显的逻辑不会有任何漏洞的结论其实是有着各种逻辑漏洞的。在人类哲学发展的这样一种背景下,黑格尔做了一件事,不论他当初开始去做这件事的有意识的动机或无意识的催化剂是什么,甚至不论他自己是如何叙述自己的动机的,他做的这件事恰好在逻辑上回应了康德的理论给人类文明带来的逻辑上的挑战。黑格尔做的那件事就是去实际考察我们的意识如何从呈现在意识面前的现象中得出我们所具有的至少是表现出自洽性的知识的。黑格尔这样做的意义在于,对于意识活动的考察能够帮助我们重构对于我们的建立在康德所说的现象的基础之上的知识体系的可靠性的信心。虽然这样的考察本身并不能为我们的知识体系的可靠性提供严格的逻辑证明,但是,如果我们的通过意识对现象的反映而得到的知识体系存在着内在的逻辑的缺陷的话,那么它们便可能在这样的考察过程中暴露出来;相反地,如果在考察中的每一步,我们都可以信心满满地告诉自己说意识所获得的知识没有问题,那么至少可以提高我们对于知识的可靠性的信心。因此,黑格尔给他的这一探索所取的名字,现象学,非常恰当地表达了他的这一探索的基本特性:通过对于意识活动的考察确认我们建立在现象基础之上的知识的可靠性。


以上我们简短地回顾了黑格尔的现象学的产生的哲学背景。而之所以在本文中回顾这一背景是因为黑格尔对于现象学的研究应该是他后来发展所谓的辩证逻辑的主要动因。我们知道,自古以来人类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面临着两种不同的法则:一种是作为人类思维法则的逻辑,也被称为形式逻辑或主观逻辑,另一种是客观世界在自身的运动中表现出来的法则或称为自然规律,比如,水往低处流,火能融化铁等等。古希腊的哲学家将自然的规律称为物理学,而亚里士多德更从物理学所反映出的规律中看出了自然界更一般的法则或自然所遵循的一般逻辑,这方面的知识被称为形而上学。虽然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中也包含了他所发展出的形式逻辑学的内容,但通常人们将形式逻辑看作独立于形而上学,可是,如果我们所认识的一切都只是意识看到的现象的话,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说作为所谓的客观逻辑的形而上学也应该是主观作用的结果,因此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被看作是主观的法则,因为它们至少要如康德所说的那样符合人类的一些先验的概念。在黑格尔对我们的意识对现象的认识过程进行考察的过程中,所有的规律,包括形而上学,则更都是主观的产物,因为他的考察目的就是意识如何产生各种知识的。这样一来,可以理解地,他想到了将传统的形式逻辑与形而上学统一为一个新的逻辑学,这便是他在《逻辑学》一书中所讨论的,被后人称为辩证逻辑的内容。


对于黑格尔将形式逻辑与形而上学进行统一的努力有着非常不同甚至可以说是对立的评价,我本人也发现了他在进行那个统一的过程中所出现的逻辑上的错误
[5]。但是,我并不会因为那个逻辑缺陷而全面否定黑格尔的逻辑学,同时也不像黑格尔哲学的支持者们声称的那样认为那个统一的本身对于哲学的发展是必须的。这里并不打算对黑格尔的那个统一的努力的价值进行整体的评估,而只是要对作为他的那个统一的一项重要结果的被称为黑格尔辩证法的内容及其对人类哲学发展的影响或贡献进行讨论。

虽然黑格尔对于辩证法的评价很高,但是他对于传统的辩证法或者说传统上人们如何对待辩证法的评价,包括对于柏拉图的辩证法的评价却并不很高,这可能是今天人们会把黑格尔的辩证法与传统的辩证法区别开的一个重要原因,尽管如本文后面要提到的那样,黑格尔的辩证法在本质上其实与柏拉图的辩证法是一脉相承的。

他对康德的辩证观也进行了一些评论,认为康德对于辩证法的主要贡献是指出辩证思维是人们无法回避的理性功能,除此之外康德对于辩证的讨论基本上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当然他也不会认同康德提出的辩证错觉说,这就是使得他对康德所说的辩证是理性功能的肯定完全局限在辩证一词的表面形式上而不具有哲学上的意义,因为康德所说的辩证的无法回避的理性功能指的就是错觉。尽管如此,在黑格尔看来康德再次引起人们对于辩证法的注意这一点的公德是无量的。

黑格尔的辩证哲学的核心内容应该说是两点,其一为对立的统一,其二为否定之否定的动态规律。关于对立面的统一他说[6]
思辨的东西(das Spekulative),在于这里所了解的辩证的东西,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