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这两天高潮迭出,先是以违反宪法第二修正案为由推翻纽约州的限制公共场所携枪的法案,接着以妇女堕胎权不属于宪法赋予的私权为由推翻自己三十年前肯定妇女有权堕胎的判案。前者使得在美国各大城市拥枪者都可携枪上街和进入公共场所,在德州小学21条人命的屠杀案刚过控枪呼声高涨的时刻,这项判决实在过于突兀。后者则将对堕胎权的立法退权给州,可想而知,20个州原有的禁止或严格限制堕胎的法律将会马上恢复行使,而另外20个州则会继续保护和扩大堕胎权,10个摇摆州或将被逼做出各自的立法。
美国枪案每年消灭自己一万多人,绝大多数是无辜百姓,二战后,一场海外战争士兵累计伤亡上千就会让美国政府倍感压力最后以撤军告终,而几十年来国内枪案让几十万人丧生人们却依然无动于衷,这真让旁人万分难解。即使仅仅以经济价值来看生命,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人的生命也是切实有价可衡的,如果市场完美,如此巨大的价值信号应该早已被市场机制接收而推动改变,然而没有,这说明当下的市场机制在人的生命上有巨大的缺陷,靠市场自己根本无法纠正,得靠国家来推动才行。如果对这一事关自己生命的大危机人都漠然无知,真是莫大悲哀。当然美国国情下要全面禁枪是不现实的,但像纽约洲那样要求理由获准才能携枪的措施是切实可行的,最高法却在这当口来这一下,不啻是扇了德州小学受害者家庭一记耳光。
与枪案下牺牲的生命不同,胎儿的生命目前难有明确的经济衡值,那就更必须从生命的本义和社会对生命的伦理道义上来考量,西方文明是基督教文明,基督教理念下,人的生命是神圣的,任何人没有决定另一个人生死的权利,而人的生命始于胎儿,母亲十月怀胎,生命从哪一刻算起?另一方面,妇女的生命也是神圣的,怀孕是她生命过程的一部分,在这一过程还没有分岔出另一个生命前,她有独享的决定权,这同样回归到生命从那一刻算起这个问题。这不是光靠法官能决定的,生命科学,信仰理念,伦理道德,都要参与进来,显然这极具挑战性。最高法在这上面自我退权应该是明智之举,尽管现实里各州或许不得不各自为政划下不同红线绿线,但提醒人们明白这个课题对人类文明至关重要而且并没有定论。
美国最高法的一个主要职能是通过解释宪法来裁定有争议的州级判例,宪法是一个国体的根本稳定之所在。维护稳定性保准了国体经受得住有害的干扰颠覆,没有比这个更重要的了,但稳定性也并不是越大越好,一个系统过于稳定,将一切新兴的与体制有所抵触的苗头全部扼杀在萌芽状态,文明便无法发展甚至可能倒退。这上面,最高法或许当以稳定为主,但也不能过于死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