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這位女士是香港大律師容海恩女士,據說,她丈夫的父親袁弓夷(右、香港媳婦俗稱“家翁”)觸犯了香港的“國安法”,於是,公開在報上刊登了這樣罕見的聲明。。。
香港的有關資深律師說,這樣的聲明很難有真正的法律功能---看來,這位開始從政的女律師,在接受”國安法”再教育“後,只是想與丈夫的父親做個政治上的切割----向政府和北京表忠---而已。
這類”表忠“,國內過去很流行,尤其是文革時期,這種行為叫做“劃清界缐”----不知道袁老先生在香港是否被抓進監獄?還是他在海外遭到香港政府正式通緝?-----“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可不是開玩笑的。她如果真的為自己事業、為孩子的前途--也許,與丈夫離婚---才算真正的與”家翁“---袁老先生”脫離關係“吧?聽說,袁老先生早年來自中國大陸,後來成了成功的商人,想必資產也很可觀---否則,女律師只要對丈夫進行國安法"再教育"---讓小袁先生公開聲明與父親脫離父子關係-----那才叫“大義凜然”吧?----女律師媳婦,畢竟屬於”外人“---不是麼?
自己高呼”國之大義“就為了自抬身價---流著“偉大祖國之血”嗎?---非要上綱上線才顯得愛國?才顯得高尚?哪個中國人身上不是流著“偉大祖國之血”?包括她說的有著“顛覆國家政權”之罪名的袁弓夷?他沒換血吧?-----入秦城監獄之後的貪官污吏---他們身上的“偉大祖國之血”---都換血種啦?
比起國家主席劉少奇、鄧小平的女兒,各自在文革中親手寫大字報揭發、批判親身父親反對毛主席的各種“罪狀”、薄熙來打斷父親薄一波的肋骨、----高乾子弟革命小將的歷史鬧劇和文革“再教育”下的“大義滅親”的“革命行動”----这位香港女律師的“國之大義”是否顯得造作又虛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