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新手2010-07-06 23:47:58
最近,我的客户说从日本寄往中国的快递(一块电路板),遇到快递公司不收的情况,因为中国收货的是一个研发的公司,没有办理进出口权。

另外,我google了一下,不少国内进出口的论坛上有人反映受到很大影响。这里的朋友们有没有同样的遭遇?

公告第二条:
二、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不论是否免费提供,均应由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由海关按规定审核验放。进出口收发货人是不是就是有进出口权的单位?容易办吗?

还看到有人提到海关注册十位编码海关商品HS编码,这海关注册十位编码是指进出口货物的公司的代码?海关商品HS编码有免费查的网站吗?


公告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1/info226578.htm
凤凰小城2010-07-07 03:32:15
私人名义就好了
创业进行时2010-07-07 13:53:17
还有43号公告呢 针对私人邮件的 免税额下降到50人民币
kkwxc2010-07-07 15:31:09
你理解错了,是免税额增加到1000元,税额50元=5%关税
创业进行时2010-07-08 04:20:36
我没有理解错
创业进行时2010-07-08 04:24:12
回复:我没有理解错
kkwxc2010-07-08 11:14:45
你问非所答呀?允许1000元内,关税超50元才收,标准答案
kkwxc2010-07-08 21:09:24
我明白你说什么了,你理解没错,中文表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