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自己做一个项目,需要回国雇人。开始大约要2人左右,到后期需要6人左右。现在请教问题:
从发工资交税方面来看,国内的员工算做美国公司的雇员好,还是回国成立公司做为中国公司的雇员好?
或者说根本不用在国内成立公司,直接把钱给对方就可以了,那怎么算成美国公司的费用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