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A是个小公司,客户都是大公司,如果能够在做成一单合同后发个新闻稿,对市场很有正面作用。稿子我都写好了:近日,A公司宣布跟XYZZZZZ(股票代码XYZ)签订合同,A公司向其提供MNOPQ技术,用于。。。。。
在合同里,我都留有一条,大意是双面协商一致后,可对外发新闻稿。每次交货前、后跟客户谈,总是拒绝我,说以后再发。
最近跟一个新客户谈,如果他们同样发新闻稿,我给xx%的折扣,一开始他们很高兴,但是到最后,他们的法务部门,把合同里的一段话给删了,改成,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不得就合同发表公开信息。
我有时想在网站上把客户的Logo列上,向客户征求意见,也对我拒绝了。我能不管,自行加上去吗?他们是我的客户是确确实实的事实,有合同为证。
我们的客户都是上市公司,有强大的法律部门,如果他们要告我们,我们根本打不起这官司。我们几个人的小公司,就像踏踏实实把产品做好,多卖些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