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完LEGAL ENGLISH,发现英国人真能搞,挺简单的合同偏要弄得所有人都看不懂才高兴,什么呀,简直!莎士比亚的戏剧悲剧用那些中世纪的单词也就算了,可这法律文件也要用中世纪英语也太过分了,谁还能看得懂,如果弄不好,连生意都陪了谁来承担呢?所以英国律师费用肯定很高,这种法律文件也就只有律师才能确保内容完全符合客户的要求,否则的话公司也不会出高价来请法律顾问了。
我倒好,既不是英国人,也不是土生土长的丹麦人,可偏要把丹麦法律文件翻译成英文,还要把那老不死英文文件翻译成丹麦语,这哪儿跟哪儿啊?哎,就希望考试快点到,考完了,我马上就把书都扔了,回上海玩儿个痛快!
请阅读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