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CK10252017-07-31 20:17:39

 

 

 

 

为什么你丫不扔掉外籍护照

原创2016-10-26 猫爸 梁惠王的云梦之泽

  

这个故事出自岳麓秦简。

 

那时候,秦国还没统一天下,是秦王政二十五年。二月的一天,正是春寒料峭,南郡州陵的一个亭父(派出所干警)叫小尸的,带人去追捕一群强盗。十六位干警大发神威,将十四名盗贼一网打尽,押到县政府盘问。盗贼中四名是秦国人,另外十名却持楚国护照。秦国盗贼首领名叫小治,他老实供诉:“小人打小就是秦国人,想叛逃到楚国。犯下了叛国罪,对不起领导和人民,对不起国家,对不起父母。”干警打断他:“行了行了,少给老子来这套,你呢?”他们目光指向另一个口音比较重的家伙。

 

那家伙叫小阆,名字看上去挺高大上,但职业却下三滥,他供述:“小人一伙,原先都是楚国京州人,觉得楚国太烂了,想偷渡到自由国度。于是就在一个夜晚逃亡到州陵,想归义为秦国人,由此认识了小治。”干警笑笑:“感觉怎么样?”小阆嗫嚅地说:“小人不敢隐瞒,其实和小治,是在边境上认识的,原来啊,他想偷渡到楚国。我说,你傻啊?拥有那么好的一个秦国国籍,国家强大,每战必胜,眼看就有两蛋一猩了,多么幸福,竟然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做梦都想投奔光明呢,这不就来了,你竟然往我们楚国这个火坑里跳?干警同志,您猜他说什么?他说,狗屁自由,狗屁强大,拥有两蛋一猩又怎么样?跟我有个鸟关系……天哪,我从来没想到会这样,被他说得半信半疑,投奔自由的热情一下子浇灭了,感觉秦国也可能真的不值得归义,就后悔了,没去政府登记户籍,一起躲到山谷中当了强盗,有一次拦路抢劫,不小心杀死了一个叫小好的人,罪过罪过。”

 

州陵位于秦、楚边境,也是秦国新开辟的疆土,有楚国盗贼越境犯案,丝毫也不奇怪,麻烦的是怎么发放捕贼赏金。因为秦国法律规定:同样的罪行,捕捉到本国人和外国人,给追捕者的赏赐不同。捕获一个本国人,赏金十四两;一个外国人,赏金二两。也就是说,捕获本国人,其所得比捕获老外收益大得多。这大概可以推断:秦国的法律,对持有外国护照者,相对优待。而且类似规定似乎也是专制国家的特点,对外国人,先要柔远能迩,等完全归附之后,再按同一标准奴役。

 

接下来,就有一个麻烦,小阆是京州人,京州原先属楚,按说小阆算外国人。但小阆逃亡到州陵后不久,京州也被秦国攻占。那么,小阆等现在到底算秦国人呢,还是算楚国人呢?若他算秦国人,这案件就一起判,小治、小阆都以国产群盗判处死刑,亭父小尸等一共能得到196两黄金。乖乖,这可是一笔了不得的数目,差不多是集体洗劫了一户中产阶级家庭。但若小阆等算外国人,就属于进口群盗,那么小尸等总共只能得到76两黄金,收益低得太多了。

 

州陵官吏不敢擅自决定,拖到五月,县令、县丞把这事上报给南郡上级政府,请求定夺。六月,南郡代理太守老贾发下批示:你们这帮饭桶,都是干什么吃的?业务不精到这种地步,这事有什么好上奏的?小治等四人是秦国人,赏金应该以每人七两的标准发放;小阆等十人还算楚国人,赏金以每人三两的标准发放。

 

也就是说,小尸等十六位干警,总共只得到了58两黄金,比预想得少很多。太守老贾的回报很奇怪,把捕获本国人的赏金标准减半,把捕获楚国人的标准则加半,完全没什么道理。而且,秦国已经攻占了楚国的京州,难道小阆等人还不算归慕王化吗?难道攻占了一个地方,不管你同意不同意,你都应该属于政府吗?还需要正式办户籍吗?即使需要,没给人家办成户籍,不算工作失误吗?行政效率太低,不把老百姓的诉求放在第一位啊同志。可见,除了杀人和盘剥之外,秦国某些方面的行政效率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高;至于法律条例,虽然繁琐,但运用起来并不严谨,有点随心所欲,而且大概尽量遵循“轻赏重刑”的国家方针,目的大概就是:尽量不要让屁民富起来。

 

小尸等肯定很郁闷,但他不知该怎么发泄,或许只能给小阆等每人啪啪啪几个耳光,骂道:“操你妈的,为什么你丫不肯扔掉你那破外国护照。”

 

不过,我觉得小尸等几个干警还是太老实了,要我啊,就给那几个楚国老外伪造几本秦国户籍,反正户籍也是由乡派出所管辖嘛。当然,县政府肯定有副本,搞起来有点复杂,但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小尸等几个干警,还是没有下决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