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CK10252018-06-10 12:38:10

萨苏

 

九刀连环杀人案

 

 

 

 

1

 

 

这个案子……案情太离奇了,以至于我觉得写作它的感觉仿佛在看一本别人写的小说。然而,我又不得不说,它的整个发案过程和结案过程,乃至犯罪心理全是真实的,它基于办案者的回忆,真实到除了被害者之外,把其中每个人物和地点都保留了最真实的信息。

 

也许,其中某些事件,一些读者在几十年前便有所耳闻;也许,这起案件的描述,还会解开一些朋友自幼时听说过的某个离奇恐怖传说的秘密……

 

我尽量不走样地带给大家这个老丁说过的“我经手的最离奇的案件”。

 

那天去看望老丁,见到他身边坐了一位精神矍铄的中年人。从他们的亲密程度和此人的行动举止来看,肯定是老丁从警时代的战友。警察之间若是有过命的交情,那种亲密是很微妙而特殊的。

 

老丁矮而胖,还有一只眼睛基本看不见,而来人瘦而高,窄窄的脸上嵌着一双大而圆的眼睛。我的第一观感便是神探波洛和他的搭档雷斯上校出现了。不过,从来人的年龄来看,他可能还没有离开公安系统。或许,是老丁的晚辈?

 

老丁看出了我的心思,一面招呼我坐,一面看着那位问:“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写黄泥河子爆炸案的,叫高局?”

 

那一位摇摇头,道:“叫老高吧,我应该比他大。”

 

老丁对我点点头:“你叫他老高吧,高铁腿,河南省公安厅的,快退了。到时候你采访他,问他怎么把龙门石窟八号佛追回来的,有的聊呢。”

 

老高嘴角一抿,道:“不用等退,这案子有什么不能聊的?”

 

老丁冲我挤挤那只完好的眼睛,转回头问老高:“那九四枪案呢?我记得是你把那女的按下的,缴了两个手榴弹?”

 

老高往后靠了一下,审视了一下老丁和我,道:“不是,那女的身上只有四十发子弹,手榴弹在男的身上,作案那天扔了一个,当时还剩一个。”

 

“等等……”我插话了,明知道这样的采访机会千载难逢,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话,“您二位到底什么关系丁老能不能交代一下,我记得您从工作开始就是东北的警察啊,可高……老师(听到我这句问话,老高笑了一下)是河南的警察吧,您二位是什么交情啊?”

 

我还没问呢,又是手榴弹又是子弹的,都知道东北的案犯匪气重,这河南的案犯怎么也这么生猛啊?他们不应该玩洛阳铲吗?

 

老丁和老高互相看了看,似乎他们这样就可以交流了。老高先开了口:“我们啊,八八年就在一起工作了。省公安厅派我到黑龙江取证,丁哥,那案子叫什么来着?”

 

老丁双手交叉在面前,把鼻尖顶在手上,似乎在回忆着,说道:“叫什么来着?我记得你们叫中州连环杀人案。”

 

老高道:“对,你们叫七四杀人案。”他转过头来看我,“这个案子你写过吗?挺特别的。”

 

老丁缓缓点头,道:“岂止特别啊,这恐怕是我经手的最离奇的案子了。”

 

“您二位……给说说?”我打开了笔记本。

 

两个人又对望了一眼,老高道:“应该可以吧,案情我们那儿公开报道过的。”

 

老丁点头,回里屋取出来一个笔记本,用手指蘸着唾沫翻开一页,道:“那年,1988年啊,我在木兰蹲点儿,7月4号凌晨三点的时候接到报案,说是有个女的在三中教师宿舍被杀了,我马上带人出现场。”

 

我问了一句:“您不是一直当铁路警察吗?怎么跑到木兰蹲点儿去了……”一语未毕,只见老丁两腮的肌肉微微鼓了起来——交往了两三年,我算也对他的肢体语言熟悉了,这是老爷子有什么事儿不愿意说的节奏,为了避免影响他讲案情,我赶紧转移方向,“您去现场带法医了吗?”

 

“当然带了,报案的是学校保卫科,说人已经死了,我怎么能不带法医呢?不过到了地方才知道,虽然觉得人已经死了,学校还是送了医院,意思是抢救一下看看。所以最后见到尸体还是在医院。”老丁道,总算没有被我打断思路,开始详细讲起这个案子来。

 

木兰县属于哈尔滨市,我查了一下,木兰三中建校于1978年,似乎是个不错的学校,但不知道今天的教职工,是否还记得1988年那起令人震惊的案件。

 

案发地点在该校的教师宿舍,依当地习俗,一名未婚的女教师带着她十七岁的妹妹和十六岁的弟弟睡在同一炕上,她睡在靠门一侧的最外面,中间是弟弟,而妹妹在靠窗的最里面。

 

半夜约两点三十分,她忽然听到妹妹的呼叫并因此醒来,正欲坐起时又听到弟弟的吼叫声和一声惨叫。惊惧中这名女教师拉开电灯,只见原来打开的窗户已经关上,弟弟捂着腹部正在倒下来。她连忙一面大喊一面扶住弟弟,忽然发现一旁的妹妹圆睁双眼,却已经失去了聚焦,脖子上被拉开一个大口子,鲜血和气泡还在奔涌而出。

 

姐姐的惊呼引来邻人的注意,但等大家赶到的时候,17岁的妹妹已经香消玉殒,而16岁的弟弟也身负重伤,却没有一点凶手的影子,只有姐姐一手抱着妹妹一手抱着弟弟歇斯底里地大叫。

 

公安干警迅速展开,对现场进行了调查。

 

案发处是一个东北典型的带炕房间,由于是夏天,炕并没有烧。房屋的门通向外厅,外厅的门连接走廊,外门有破坏的痕迹,但经查明是急于入内的邻人所为。对着门的一侧是宽大的窗户,下沿与炕面基本齐平。由于是夏季,女教师家是开窗睡觉的,只有一层纱窗是关闭的。窗外是一条水泥甬道,床上铺着褥子和凉席,沾染着斑斑血迹。

 

初步推测凶手是从窗外接近,直接刺杀了靠近窗户的妹妹,当睡在中间的弟弟醒来试图救援时再遭毒手。凶手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遗留物,唯一的痕迹便是他破坏了纱窗,以将其打开接近受害人。纱窗上被破坏的部分显示他有一口锋利的刀具。

 

这也是到医院勘察死者和了解伤者情况后,认为案犯使用的凶器。死者被一刀杀死,表情仅略带惊愕,几乎没有挣扎迹象。推测是睡梦中被割喉,由于双侧大血管同时大量失血,大脑迅速失去知觉而不及做出太多反应。

 

伤者表示在听到二姐叫声后起身去看,发现一道寒光刺向自己,匆忙中用枕头挡了一下,但仍被凶手刺穿枕头造成重伤并大量出血。因为过于黑暗,他没有看清凶手的相貌特征,只觉得他应该是一名男性,动作十分灵活,用刀刺他时动作娴熟,显得十分冷静。

 

由于女教师还在歇斯底里中,暂时无法向她了解情况。但调查结果显示姐弟三人并无值得关注的不良社会关系。他们平时颇为和睦,姐姐文静些,教学水平很好,弟妹活泼些,可也并不出圈。三人都没有恋爱关系也没有什么追求者,亦无债务和仇人。看起来就是很平常的一个家庭,突然遭此不幸,那位大姐简直无法理解。

 

老丁走到窗外,在水泥甬道上找不到任何痕迹,然而他能够断定一件事——从窗外很难确认死者身份,案犯很可能是开窗就刺。

 

“他难道不会担心自己刺错目标吗?”老丁暗想。

 

当时木兰很小,连条警犬都没有。正在案件似乎即将走入死胡同的时候,有一个人气喘吁吁地跑来报案——校外不远的江滩上,又发现一具尸体……

 

 

 

2

 

 

听老丁讲木兰这起案件,想是不是以前有过相关报道,于是上网查了一下。输入“木兰三中”“杀人案”的关键词,搜索结果中,发现网上该校的吧里正在讨论一起谋杀案——死者是一名职业模特,被莫名其妙地一刀毙命。

 

这显然不是老丁他们处理的这起案件。难道是那次侦查工作给该校师生留下了深刻印象,以至于落下福尔摩斯的情节吗?

 

老丁坚决否认这种猜测,第一他认为现在“宵生”们学习任务太重,看上去一个个眼睛都是直的,不大可能有这个闲心琢磨杀人案,第二他说自己在木兰名声不太好,“他们说我草菅人命”。

 

说老丁草菅人命不是针对那起木兰三中发生的凶杀案。尽管没有抓住凶手,但当时公安人员认真的工作态度还是留下良好印象的。他们连夜和每一个相关人员进行了耐心的交流。

 

这样做是因为类似案件案发后的几个小时是破案的黄金时间,老丁身经百战,当然不会错过时机。可是,当他出发去医院的时候,看到院子里黑压压一片人群,心里却产生了一种荒谬的感觉——那都是等着做笔录的人啊,这案子,不好破了。

 

身为东北人的老丁自嘲:“东北人热心,有时候爱凑热闹,木兰人也是东北人嘛,所以很多人等在操场上,等着我们找他,好像身在案发现场,不被公安细致地录一份笔录,会被人瞧不起似的。”

 

这个看法不太全面——木兰是个治安不错的小城,骤然发生如此突兀而凶残的案件,人们因为惊恐而期待尽快破案,产生聚集也是正常的事情。

 

其实这时候老丁挺失望。截至此时,最有可能提供线索的没有一个人说出有价值的东西来,连作案动机都无从谈起。那么,会不会有意外惊喜呢?他同时布置了一组便衣侦查员在人群里转悠。有些案件里面会出现案犯跑回现场探听消息的情况,这种人在人群中言行肯定有不自然之处。

 

结果很不如人意,既没有值得注意的人,也没听到众人的议论中有什么值得记录的东西。这么多人的笔录,估摸着都不过是走个形式而已。老丁无奈地想。

 

在医院里,遇害者的死因很清晰地被确定下来,初步的尸检并确认死者还是处女。

 

这案犯明显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手,而且是奔着夺命来的,看不出图财或性侵的企图。从一击致死的角度来看,凶手事先应该做了精细的踩点,目标明确,不像那种出于仇恨社会等原因进行的无差别攻击。

 

但社会关系简单单纯,不见情色纠纷,死者或她的姐姐、弟弟实在看不出有值得这个老手行凶的理由。凶手应该是熟悉环境的,因此可以准确地杀人而后全身而退,凶手应该不是周边的熟人,因为木兰环境简单,所有在场和可能在场的人中,符合凶手条件的嫌疑人都没有找到一个……

 

时钟在走,笔录在做,线索却如渺渺孤鸿。老丁悲哀地在死者的停尸床前蹲了下来——姑娘,这么一个没有头绪的案子,你让我怎么给你报仇啊?

 

正在这时候,那个新的凶案消息传来了。而老丁“草菅人命”的名声,便是在侦破第二个杀人案时落下的。

 

第二具尸体被发现的地方,在木兰三中墙外约四五百米的松花江畔。这里有一带松林,风景优美,一些上了岁数的人喜欢把此处当作晨练的地方。

 

夏天日出早,有一位退伍军人出身的老爷子五点就出来跑步,却发现一群人围在河滩上发呆,凑近一看,正中倒着一具鲜血淋漓、肚破肠出的尸体,附近的沙滩上一片狼藉,血污片片……老爷子当即就报警了。

 

调查结果,江畔应是第一现场,死者三十余岁,男性,体格匀称强健,身中九刀,有二十多平米的沙滩沾附有血迹,皆是人体滚动的痕迹,似乎这里曾发生过激烈的搏斗,一口锋利的单刃匕首插在路边的树上。现场的人们交头接耳,都说木兰来了个杀人狂魔。

 

善良的人们,常常不幸而言中。

 

而面对这样一具尸体,等到汇报的时候,公安报出的死因竟是“自杀”,参会的一位政法委副书记当时不干了,拍案而起,大骂老丁“草菅人命”。

 

老丁……

 

老丁说起这事儿时面色古怪,说这位书记是从文教调过来的,他不太懂刑侦,不过……不过鉴定自杀之后被人骂这种事儿,对公安来说是经常的。平心而论,有些指责是有道理的,有些指责却是因为外行的原因。

 

耐人寻味的是这种质疑不仅仅出自于民间,有时候警察们自己也会产生误解。

 

我一位熟识的警方朋友第一次出现场是在197X年,他刚从公安学校毕业,正赶上西郊发生一起颇有影响的疑案——某大学教授被发现吊死在其住所内,案件报到二处,刑警们马上出动。因为这位教授是有影响的民主人士,而且有一定社会地位,案件很快逐级上报。刑警们还走在路上,便得知局长的车子已经出门了,正在往现场赶来。

 

带着这种紧张气氛,刑警们进入现场,但带队的处长仅仅勘察了五分钟便下令收队,结论是自杀。

 

自杀?!这位教授名利双收,儿孙满堂,身体健康,为人该有的都有了,而且平时精神矍铄,生活乐观,案发前没有任何异常表现,怎么可能是自杀呢?

 

有人问了一句:“要不要等等局长?”

 

处长摇头,说不用了,就是一个简单的自杀案,咱们收队。

 

这位初出茅庐的警察也觉得此事过于草率了,初生牛犊不怕虎,便嘟囔了一句:“没见过这样自杀的。”

 

处长听见了,回头盯了他一眼,道:“没见过性窒息?”

 

“什么?”

 

“性窒息。”

 

“什……什么?”

 

“自己回去查。”处长失去了耐心,想了想又补一句,“社会复杂着呢,不是什么东西学校里都教,慢慢学吧。”

 

事后教授给定了个“心脏病突发”“因病医治无效”,而还没结婚的小警察终于查明白了性窒息的含义,也明白了为什么给教授先生定这么一个奇怪的死因。

 

几十年后,教授的第三代后人根据风传对其死因产生了怀疑,指责公安局“草菅人命”,向中央提出复查此案。公安局考虑到其家族的国际影响力,专门请其后人(仅仅请了直系后人)来局里看案卷。看完之后,就再没话了,估计还有点儿后悔干嘛对这件事一追到底。

 

同样是几十年后,那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警察已经对教授的死因有了更加平和的看法——人嘛,可能有各种癖好,只要没有社会危害性,就不应该影响对他的评价。教授在自己的领域里仍然是个值得尊敬的人,这和他的性取向无关。他说如果这个案子弄得旷日持久,这位教授恐怕真会身败名裂。

 

这位快刀斩乱麻的处长,便是中国刑侦界双星“南端木,北少华”中的北少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处副处长王少华。

 

不过,一个身中九刀的人怎么会是自杀呢?只怕王少华也不敢轻易这么定。

 

老丁苦笑道:“我还没说他是服毒自杀呢。”

 

“这怎么可能?”我问道,“服毒自杀怎么会服出身中九刀呢?”

 

“真的,服毒自杀。”老丁说,看着怎么也不是开玩笑的样子。

 

 

 

3

 

 

身中九刀的主儿,可能是自杀吗?要说战争时代,那并不奇怪。古代的大将,经常有身被数十创,最后选择自刎的。

 

然而老丁认为在松花江畔发现的这具男尸属于自杀,并不是从这个角度。是法医首先注意到此人的伤口尽管有九处,而且有多处伤及内脏,但均在尸体正面,而且均为同一凶器造成。

 

进一步检验证明,这柄凶器便是那口刺在树上的匕首(这把匕首因为刺在树上,最初没有被注意到,是反复勘查现场后才发现的,所以关于此案的报道中,曾有未发现凶器的说法)。经过伤痕还原,这九处伤口都是由死者自行刺出的。

 

在案例中,经常有发现的尸体被认为是他杀,而最后检验结果却是自杀的。比如,曾有人捞起一具二臂倒剪,绳捆索绑的尸体,几乎人人都认为是他杀,唯独法医认定这人是把自己捆上以后自杀的。争论中法医将其口腔打开,从死者两枚上门齿之间镊出一撮棕绳的纤维来,证明他是用牙齿最后完成了对自己的捆绑。调查结果也证实了法医的正确。原来此人是个游泳好手,决心自杀时担心死不了而设法将自己捆住。

 

不过,老丁认为这九处伤口还不是他的直接死因。他在到达现场的时候便闻到了一股异味,凭借长期的工作经验马上分辨出这是剧毒农药敌敌畏的味道。法医鉴定此人最终正是服敌敌畏自杀身亡。

 

如果还原一下,可以再现此人的整个自杀经历——他来到这处江岸上,坐了很长时间(有一个清晰的坐痕),而后朝前走到死亡现场,先用匕首朝自己腹部和胸部连刺九刀,但因为没有碰到动脉,所以一时不得便死。此时,他将匕首戳在树干上,取出预先准备好的农药喝下。少顷,农药剧烈的刺激作用使他难以忍受,开始在沙滩上翻滚,形成类似搏斗的痕迹,并给其自伤的伤口造成二次伤害,导致内脏外溢。综合原因造成了最后的死亡。

 

法医对其胃内容物和当地发现残存农药瓶的检验,证实这一推测是准确的。

 

他是什么人?为什么要用这样决绝的手段自杀呢?

 

最初的认尸没有结果,木兰不是个很大的城市,如果死者是本地人,应该有人能够认出,但直到中午,仍无人认出尸体的归属。

 

尸体外着简单的T恤和长裤,解放鞋,没有穿袜子,口袋里连钱包都没有,遗物只有一把匕首、一块雨布、服毒的农药瓶,以及一个极普通的书包,从中无法寻找其身份。看来此人是死意已决,而且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身份。

 

老丁注意到死者双手皮肤坚实且厚,似常从事体力劳动,但无明显老茧,只十指端部有薄茧;而其脚底有比较厚的新生胼胝层。对第一个现象他百思不得其解,只好放弃;而针对第二个现象,他判断死者最近颇为奔波,可能是外来的旅客,又下令对木兰及周边地区各旅社、饭店进行清查,以找出这个神秘的客人。

 

其实他所看到的第一个现象,即死者双手特殊的磨茧痕迹,如果能够继续追下去,很可能揭出他的真实身份。今天从事计算机、打字速记等行业的人员十指前端多有类似薄茧,而皮肤普遍细嫩,有这样的薄茧,皮肤又比较粗糙,此人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

 

可惜,八十年代后期还没有那么多靠敲键盘为生的人,老丁的推理出现了空白点。

 

遗憾的是,木兰仅有的几座客栈都没有这样的客人住宿。

 

而此时,公安干警的注意力,却被另一件事情吸引了,那就是案发现场发现的那柄匕首。曾为解放军中的一员,老丁很早便注意到,这是一柄经过磨制改造的56式冲锋枪用可拆卸刺刀。

 

更重要的是,初步鉴定表明,它很可能便是木兰三中那起谋杀案中的凶器!

 

可是,被害者的姐姐和弟弟看过尸体的面部照片后,却表现得十分茫然,根本不记得和这样的人有过什么交集。据群众反映,被害者还是个学生,生活基本开放于公众之中,也不曾见她与类似的人有过什么交往。

 

这个自杀者——也可能是杀人者,难道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面对这样的挑战老丁并不心急,他认为两起案件之间必有关联,虽然有怎样的关联目前并不清晰,但这是可以慢慢确认的。老丁向哈尔滨市局求援,要求——

 

第一,将自杀者(又被称为二号死者)照片和指纹传真各单位,与失踪者、通缉者进行比对;

 

第二,调来警犬进行追踪;

 

第三,由市局技术专家对凶器的一致性进行检验;

 

第四,继续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寻找二号死者,并追寻一号死者(即教师宿舍的被害者)的社会关系。由于农药没有装在原装的瓶子里,对其销售渠道虽也进行了追索,但不作为重点。

 

结果,结果是好消息和坏消息参半。

 

好消息是专家确认了两个现场的创伤均由同一把凶器造成,在那口凶刀的血槽处,还检验出了与一号死者相同血型的残存血迹。

 

也就是说,木兰三中这起案件,正是二号死者所为,他在杀害了一号死者,并刺伤其弟之后,便摆脱追捕,来到了松花江边,在那里坐到天将破晓,随即自杀。

 

另外,有人曾见到前一天晚上,当一号死者走过操场的时候,有个人在铁栅栏外面看她,并跟着走了几步,尽管无法确认那就是二号死者,但其下颌刚好从栅栏外的花树丛上方露出来,这个高度,与二号死者身高比较接近。

 

坏消息是协查指纹无消息,说明此人应该不曾被捕过。警犬由于案发地点已被围观者破坏而追踪失败,没能找到二号死者的线索。

 

案件似乎进展不大。由于这样残忍恶劣的案件在木兰十分罕见,尽管经过解释,政法委领导接受了公安机关关于“自杀”的结论,但还是反复开会,督促干警尽快破案,并允诺提供一切支持。

 

对此,老丁并没有着急——毕竟凶手已经死去,现在所需要的只是弄清事实而已。他召集部下,提出了自己的侦破思路——凶手没有使用交通工具的迹象,没有携带生活用品,但须发干净,并无落拓之感,推测其在木兰必有落脚点,而且这个落脚点不会距离木兰三中太远。

 

这就是老丁设计的突破点,他安排一组人员专门在案发现场附近800米内继续向各界居民询问情况,征求线索;另外,安排一组人员带着警犬在这个范围内进行反复的巡逻,并在巡逻中不断用二号死者的衣物刺激其嗅觉,期待找到案犯的藏身之处。

 

应该说这个设计十分有效,案件在一天后便有了进展,警员带着警犬在该校外侧一片居民楼中行走时,犬只忽然兴奋起来,很快便把警员带到了一座居民楼中,并对着一个单元的大门狂吠不止。

 

更多的警员立即赶到现场,经过询问周围居民,得知这个单元属于一名已经调到哈尔滨的中层干部所有,平时没人,但前两天有人半夜听到此处门响。

 

在喊话无效后,公安干警依律对该单元进行了紧急搜查,该处果然无人,但当场发现空的敌敌畏瓶,案犯使用过的假须、丢弃的衣服、食物、写下的书信等,证明这正是要寻找的二号死者那个落脚点。

 

那么,他是鸠占鹊巢,潜入此屋,还是尚有同伙呢?

 

通过与哈尔滨联系,房主告知公安人员,他家都是木兰人,他哥哥二十几年前到西安工作,其子日前来哈,说要在故乡小住,他便将房门钥匙借了给他。

 

此人是什么身份?叫什么?

 

他叫王文波,在部队工作,是现役军人。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