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莲池
被前世妻子讨债与女孩被树精害死
善恶业力同时回报
中国古代的贤哲常说,世间难有十全十美的事物,必有一缺。
曾国藩云:日中则昃,月盈则亏,天有孤虚,地阙东南,未有常全不缺者。
有的人寿命长久,子孙不孝;有的富贵兴盛,却早早离世;有的生活贫乏,却家庭和睦……
总之法界有其缘起的法则,一阴一阳,有得有失,维持其平衡与存在。
德国音乐家贝多芬写出了不朽的《欢乐颂》,虽成功却饱受了双耳失聪的痛苦;莫扎特有惊世之才,却穷困潦倒,英年早逝。
初唐的王勃,在《滕王阁序》中写下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千古名句,却在前往河内探望父亲时,溺死水中。
明朝的江南巨富沈万三,善于经商,家财万贯,富可敌国,最终落下了被朱重八抄家流放的结局。
这些历史的名人,都在特定领域作出卓越的贡献,但是都具有不完美的地方,留有缺憾。
昨天有位师兄留言:
“我大学同学读高中时,曾有个男生,高三读了五年,终于考上大学。去学校拿了录取通知书后过马路时,被汽车撞死了。
他是农村人,家贫,人老实本份。暑假不回家,去打工挣学费生活费,老师也帮衬点,学校再给减免点。
眼看修成正果,谁知无常不期而至。知道的人无不深为惋惜,认为他命中没有读大学的福份。”
以佛法的视角,将他们的经历拉长,拉到累世的因果中,真相往往一目了然。
为何有的人有钱却不健康;有的健康却婚姻不利;有的幸福却寿命不久?
原因就在于善恶业力交杂回报。
如有的人在大众眼中是好人,经常做社会慈善,捐助穷人。但是另一方面,他喜欢钓鱼、打猎。
转世之后,由于布施的善业,他可能会投生在富豪家庭,或者经过奋斗白手起家后,成为一个富饶的人。
由于宿世的杀业,可能年纪轻轻就罹患重病而撒手人寰。
有人问,做善事不能抵消吗?
不能,世间行为上的行善不能抵消,善恶之事一码归一码。
而佛法中不一样,如忏悔、塑造佛像、诵经咒等,能够灭除往昔所造的恶业,出现重罪轻报。
在《夷坚志》中记载一则故事。
杨大同。怀州人。未第时。随兄官下。尝与兄之小儿肩舆为戏。儿已下轿。杨揭帘。见妇人抱幼女坐轿中。大惊异。
即以兄子归。急出外舍。思所以挑招之策。旋踵间妇已在卧内。
笑曰。在此待子。遂与之狎。问其故。曰。我某家妇。夫行役不归。累年。以子独居。故逸而从子。子勿泄勿娶。我虽久此。外人不能知。
话说杨大同未登科时,曾经与兄长的儿子,玩抬轿的游戏。孩子下轿后,他揭开门帘,突然见到有一个妇女抱着幼女坐在轿中,大为惊异。
杨把侄子送回家后,急着回到自己的住处,一路上想着如何勾引挑逗那妇女。
没想到一转眼,妇女已坐在他的卧室了。两人一经接触,发生了关系。
妇女对他说,自己的丈夫出外服兵役常年不归,现在独居,所以服从于你,请保密勿令人知。
自是与同寝食。历数月。杨颜色日枯悴。
兄家疑之。亦尝闻夜榻人声。意有淫厉。
呼道士以天心六丁符箓治之。妇忽变形作可畏相。欲杀杨。杨哀鸣恳拜。曰。请后不敢。遂如初。
从此杨和妇女一起吃饭睡觉。几个月后,他面色憔悴枯槁,精神不振。
兄长家见了起疑心,也曾经听闻杨的卧室传来男女的萎靡之音。
哥哥断定一定有鬼,弟弟日日与鬼交,消耗精气神。为了弟弟的安危,他请来道士,以天心六丁符箓法对付女鬼。
天心派是北宋时兴起的道教门派,据说最初的创始人是饶洞天。
饶洞天,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初为县吏。
据称,某夜梦神人告曰:“汝用心公平,执法严正,名已动天矣!” 梦觉见华盖山上有五色宝光,上冲霄汉。寻光掘地,乃获金函一枚,开视,有玉箓仙经,题曰:《天心经正法》。
他这种教法之传承,颇似藏传佛教的岩传,即伏藏法。
饶洞天虽获天心正法“灵文”,但不识 其文字,莫知其妙。后遇神人指点,令去找谭紫霄(南唐道士),可以解迷。
“自兹数 年寻历,获遇先生于南丰。既蒙教导,顿悟玄理。仍携处士谒见东岳帝君(即泰山府君)。
帝曰:奉三仙道旨,令授子宝印、阴兵。处士受已,再历诸涂、制命阴魔馘灭凶妖,祈禳水旱,啸命风雷,役神使灵,救人利物。于是四方慕道者,凡数百人从游。”
根据《夷坚志》所载,在宋代,修习天心法的道士,善于驱邪、治病、通灵等。
方勺《泊宅编》卷七: “朝散侍郎路时中行天心正法,于驱邪尤有功,俗呼路真官。”
杨大同的家人请来道士,以天心法治女鬼,女鬼突然变为恐怖之忿怒相,想杀了杨。
杨不停地哀求,说以后再也不敢了,女鬼才恢复平静。
少时自垂泣辞去。曰。我乃尔三生前妻。此女尔女也。尔为商往他州。顾恋倡女不知还。我贫困不能自存。携此女赴井死。诉之帝。
帝令天狱法曰。尔逐利忘家。致妻子死于非命。虽有别善业。当登科。然终不能享。自此十年间将受报。
我以前缘未断。来寻盟。今数尽当去。亦从此受生矣。出门即不见。
不一会儿,女鬼哭泣要离去,她说:我是你前三世的妻子,这位幼女就是你的女儿。
那一世,你为了经商外出,爱恋娼女不知回家。我因为贫困不能生活,于是抱着女儿跳井而死。
死后将冤情上诉于天帝。天帝敕令掌管天律的人说,你逐利忘家,导致妻子和女儿死于非命。虽然另外有善业,应当登科中举,然而不能享受。
从现在起,十年之间,你将受报应。
我因为前缘未断,故来寻找你,现在缘分已尽,我当离去,业准备去受生了。说完出门就不见了。
绍兴五年。杨登科。再仕为广西帅属。以事至柳州。过灵文庙。庙祝请入谒。杨不可。祝曰。不然。神且谴怒。杨叱之。
径谒太守。饮汤未毕。盏落手而仆。即死。皆云柳侯所怒。不知其向来事也。相距正十年云。傅世修说。
第十年,杨大同在柳州拜访太守时猝死。
这个案例中,最值得分析的地方在于:
帝令天狱法曰。尔逐利忘家。致妻子死于非命。虽有别善业。当登科。然终不能享。自此十年间将受报。
杨大同之因:
1、善业:别有善业。
2、恶业:逐利忘家。致妻子死于非命。
杨大同之果:能够登科做官,但是不能享受,最终猝死。
杨大同之死,是有法界政*府参与的,天帝接受起诉的案件,然后命法官进行审判,相关的鬼神执行法令。
以前有些人问,人的生死不是由自己的业力所定吗,怎么会被阎罗王所定?
这么想其实是对因果缘起没有正解,将因果脱离于缘起而考虑了。地府官员类似阴间的警察法官。
一个人之死亡,有种种死亡之缘起:生病、车祸、仇杀、溺水、火焚……
深入的缘起是鬼神的损害,阴差的夺命。
这些都是缘起层面的运作,你不能脱离缘起条件来看待业力,落入宿命论中,认为这个人突然就死了,突然就没了。
这样的见地,其实将业力视为一种自性,是不如法的。
将缘起的弧度拉长,阎罗王下令追拿一个人的魂魄,阴差怎么对待这个人,是暴烈地用锤子锤死带走,还是态度温和,也和他与阴差的宿世因缘有关。
又不同的阴差小组负责不同的区域,也必然是与这些人存在着因缘。
但是你又不能认为一切都是诸天鬼神所决定的,这一切都是业感,感召有鬼神来干涉的缘起,感召现实中的一切境遇。究竟来说是心性的化现。
从另外的角度而言,其实一个人的生死寿夭,在地府等都是有数的,他们都有登记和管理。
一个大福大贵的人,他们看在眼里;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他们也看在眼里。他们是因果的执行者。
所以,在心性、言行上努力,修持佛法,积累功德、阴德,有诸天的加持,善业成熟,自然感得善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