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CK10252018-07-09 20:47:51

倾莲池

 

被前世妻子讨债与女孩被树精害死

 

善恶业力同时回报

 

中国古代的贤哲常说,世间难有十全十美的事物,必有一缺。

 

曾国藩云:日中则昃,月盈则亏,天有孤虚,地阙东南,未有常全不缺者。

 

有的人寿命长久,子孙不孝;有的富贵兴盛,却早早离世;有的生活贫乏,却家庭和睦……

 

总之法界有其缘起的法则,一阴一阳,有得有失,维持其平衡与存在。

 

德国音乐家贝多芬写出了不朽的《欢乐颂》,虽成功却饱受了双耳失聪的痛苦;莫扎特有惊世之才,却穷困潦倒,英年早逝。

 

初唐的王勃,在《滕王阁序》中写下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千古名句,却在前往河内探望父亲时,溺死水中。

 

明朝的江南巨富沈万三,善于经商,家财万贯,富可敌国,最终落下了被朱重八抄家流放的结局。

 

这些历史的名人,都在特定领域作出卓越的贡献,但是都具有不完美的地方,留有缺憾。

 

昨天有位师兄留言:

 

“我大学同学读高中时,曾有个男生,高三读了五年,终于考上大学。去学校拿了录取通知书后过马路时,被汽车撞死了。

 

他是农村人,家贫,人老实本份。暑假不回家,去打工挣学费生活费,老师也帮衬点,学校再给减免点。

 

眼看修成正果,谁知无常不期而至。知道的人无不深为惋惜,认为他命中没有读大学的福份。”

 

以佛法的视角,将他们的经历拉长,拉到累世的因果中,真相往往一目了然。

 

为何有的人有钱却不健康;有的健康却婚姻不利;有的幸福却寿命不久?

 

原因就在于善恶业力交杂回报。

 

如有的人在大众眼中是好人,经常做社会慈善,捐助穷人。但是另一方面,他喜欢钓鱼、打猎。

 

转世之后,由于布施的善业,他可能会投生在富豪家庭,或者经过奋斗白手起家后,成为一个富饶的人。

 

由于宿世的杀业,可能年纪轻轻就罹患重病而撒手人寰。

 

有人问,做善事不能抵消吗?

 

不能,世间行为上的行善不能抵消,善恶之事一码归一码。

 

而佛法中不一样,如忏悔、塑造佛像、诵经咒等,能够灭除往昔所造的恶业,出现重罪轻报。

 

在《夷坚志》中记载一则故事。

  

杨大同。怀州人。未第时。随兄官下。尝与兄之小儿肩舆为戏。儿已下轿。杨揭帘。见妇人抱幼女坐轿中。大惊异。

 

即以兄子归。急出外舍。思所以挑招之策。旋踵间妇已在卧内。

 

笑曰。在此待子。遂与之狎。问其故。曰。我某家妇。夫行役不归。累年。以子独居。故逸而从子。子勿泄勿娶。我虽久此。外人不能知。

 

话说杨大同未登科时,曾经与兄长的儿子,玩抬轿的游戏。孩子下轿后,他揭开门帘,突然见到有一个妇女抱着幼女坐在轿中,大为惊异。

 

杨把侄子送回家后,急着回到自己的住处,一路上想着如何勾引挑逗那妇女。

 

没想到一转眼,妇女已坐在他的卧室了。两人一经接触,发生了关系。

 

妇女对他说,自己的丈夫出外服兵役常年不归,现在独居,所以服从于你,请保密勿令人知。

 

自是与同寝食。历数月。杨颜色日枯悴。

 

兄家疑之。亦尝闻夜榻人声。意有淫厉。

 

呼道士以天心六丁符箓治之。妇忽变形作可畏相。欲杀杨。杨哀鸣恳拜。曰。请后不敢。遂如初。

 

从此杨和妇女一起吃饭睡觉。几个月后,他面色憔悴枯槁,精神不振。

 

兄长家见了起疑心,也曾经听闻杨的卧室传来男女的萎靡之音。

 

哥哥断定一定有鬼,弟弟日日与鬼交,消耗精气神。为了弟弟的安危,他请来道士,以天心六丁符箓法对付女鬼。

 

天心派是北宋时兴起的道教门派,据说最初的创始人是饶洞天。

 

饶洞天,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初为县吏。

 

据称,某夜梦神人告曰:“汝用心公平,执法严正,名已动天矣!” 梦觉见华盖山上有五色宝光,上冲霄汉。寻光掘地,乃获金函一枚,开视,有玉箓仙经,题曰:《天心经正法》。

 

他这种教法之传承,颇似藏传佛教的岩传,即伏藏法。

 

饶洞天虽获天心正法“灵文”,但不识 其文字,莫知其妙。后遇神人指点,令去找谭紫霄(南唐道士),可以解迷。

 

“自兹数 年寻历,获遇先生于南丰。既蒙教导,顿悟玄理。仍携处士谒见东岳帝君(即泰山府君)。

 

帝曰:奉三仙道旨,令授子宝印、阴兵。处士受已,再历诸涂、制命阴魔馘灭凶妖,祈禳水旱,啸命风雷,役神使灵,救人利物。于是四方慕道者,凡数百人从游。”

 

根据《夷坚志》所载,在宋代,修习天心法的道士,善于驱邪、治病、通灵等。

 

方勺《泊宅编》卷七: “朝散侍郎路时中行天心正法,于驱邪尤有功,俗呼路真官。”

 

杨大同的家人请来道士,以天心法治女鬼,女鬼突然变为恐怖之忿怒相,想杀了杨。

 

杨不停地哀求,说以后再也不敢了,女鬼才恢复平静。

 

少时自垂泣辞去。曰。我乃尔三生前妻。此女尔女也。尔为商往他州。顾恋倡女不知还。我贫困不能自存。携此女赴井死。诉之帝。

 

帝令天狱法曰。尔逐利忘家。致妻子死于非命。虽有别善业。当登科。然终不能享。自此十年间将受报。

 

我以前缘未断。来寻盟。今数尽当去。亦从此受生矣。出门即不见。

 

不一会儿,女鬼哭泣要离去,她说:我是你前三世的妻子,这位幼女就是你的女儿。

 

那一世,你为了经商外出,爱恋娼女不知回家。我因为贫困不能生活,于是抱着女儿跳井而死。

 

死后将冤情上诉于天帝。天帝敕令掌管天律的人说,你逐利忘家,导致妻子和女儿死于非命。虽然另外有善业,应当登科中举,然而不能享受。

 

从现在起,十年之间,你将受报应。

 

我因为前缘未断,故来寻找你,现在缘分已尽,我当离去,业准备去受生了。说完出门就不见了。

 

绍兴五年。杨登科。再仕为广西帅属。以事至柳州。过灵文庙。庙祝请入谒。杨不可。祝曰。不然。神且谴怒。杨叱之。

 

径谒太守。饮汤未毕。盏落手而仆。即死。皆云柳侯所怒。不知其向来事也。相距正十年云。傅世修说。

 

第十年,杨大同在柳州拜访太守时猝死。

 

这个案例中,最值得分析的地方在于:

 

帝令天狱法曰。尔逐利忘家。致妻子死于非命。虽有别善业。当登科。然终不能享。自此十年间将受报。

 

杨大同之因:

1、善业:别有善业。

2、恶业:逐利忘家。致妻子死于非命。

 

杨大同之果:能够登科做官,但是不能享受,最终猝死。

 

杨大同之死,是有法界政*府参与的,天帝接受起诉的案件,然后命法官进行审判,相关的鬼神执行法令。

 

以前有些人问,人的生死不是由自己的业力所定吗,怎么会被阎罗王所定?

 

这么想其实是对因果缘起没有正解,将因果脱离于缘起而考虑了。地府官员类似阴间的警察法官。

 

一个人之死亡,有种种死亡之缘起:生病、车祸、仇杀、溺水、火焚……

 

深入的缘起是鬼神的损害,阴差的夺命。

 

这些都是缘起层面的运作,你不能脱离缘起条件来看待业力,落入宿命论中,认为这个人突然就死了,突然就没了。

 

这样的见地,其实将业力视为一种自性,是不如法的。

 

将缘起的弧度拉长,阎罗王下令追拿一个人的魂魄,阴差怎么对待这个人,是暴烈地用锤子锤死带走,还是态度温和,也和他与阴差的宿世因缘有关。

 

又不同的阴差小组负责不同的区域,也必然是与这些人存在着因缘。

 

但是你又不能认为一切都是诸天鬼神所决定的,这一切都是业感,感召有鬼神来干涉的缘起,感召现实中的一切境遇。究竟来说是心性的化现。

 

从另外的角度而言,其实一个人的生死寿夭,在地府等都是有数的,他们都有登记和管理。

 

一个大福大贵的人,他们看在眼里;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他们也看在眼里。他们是因果的执行者。

 

所以,在心性、言行上努力,修持佛法,积累功德、阴德,有诸天的加持,善业成熟,自然感得善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