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着刚从超市出来的老两口猛捅十多刀,老两口瞬间倒地身亡,事发后,
嫌疑人赵广军(男,45岁,黑龙江人)自杀身亡。
一位超市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两位老人因为对在超市买的一个西瓜不满意,
刚开始,赵广军同意赔偿30元,后来又涨到300元,但是老太太仍不愿意,非要1万元的赔偿。
(新浪新闻9月8日)
而此时,一般来说超市方面应当主动站在消费者角度上考虑问题,从而以主动的姿态化解问题,使双方达成满意结果。
超市一方愿意因为这个西瓜给老两口300元的赔偿,
应当说超市一方做出的让步,已大大超出了所有消费者客观的心理预期。
但这位老太太敢提出这样高得离谱的赔偿,一定有她的心理成因,但这个心理成因到底是什么呢?
从新闻挖崛可以发现,同住一个小区的居民表示,二人经常去凯东超市买东西,“他们两人以前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和大家斤斤计较,
还开口骂人,小区的居民都和他们不太合得来”。可见,同住一个小区的人都躲着这两位爱占便宜的“常胜将军”,
因此也可以说,长期爱占小便宜并总能胜人一筹,这本身就不是什好征候,如果老太太有过失败的纪录,兴许倒是件好事。
显然,这是极不理性的行为,因为与消费者之间发生了双方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应当及时联系相关的社会公共机构。
而对于这件事来说,老两口一定是不占理的,所以赵广军走到哪都是有理的一方,
但遗憾的是,赵广军太不理智了,有理而无智,害了自己。
一是对于爱占小便宜的人,在日常生活的接处中,人们到底是一味无原则地迁就,还是要放弃情面而给予明确的警示?
二是超市的管理方面,在遇到这种明显敲竹杠行为的时候,到底是以个人的暴力来处理,还是应当交由制度性程序来处置?
显然,这才是同类事件的根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