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CK10252018-11-25 21:35:52

当洪门在两广地区建立大成国,艰难抗争满清政权的时候,在广袤的东南亚地区,洪门早已经一步步的建立起了非常庞大的势力。两广民众自古以来就有越洋经商乃至定居的传统,东南亚地区资源丰富物产富饶,但马来原居民一直以来都没有建立起稳固的政权,形同散沙,乃是一片权力的真空地带,特别合适当时已经适应了组织化生活的两广民众前去争夺生存空间。

从明朝覆亡开始,两广地区民众就开始有组织有计划的展开向东南亚地区的迁徙潮。最开始是前明军户为了躲避满清军队的搜捕,成编制的迁居越南和柬埔寨等地,被称为“明乡人”。洪门的主体原本就是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的前明军人,因此明乡人定居之地,很快就成为洪门在满清发动起义失败之后的退路。

公元1762年,广东梅县的洪门领袖罗芳伯为逃避满清抓捕,带领一批核心会众迁居到了印尼西北角的加里曼丹岛。面对这批富有军事经验和组织经验的洪门英雄,印尼本土的文盲土著部落毫无抵抗之力。罗芳伯合纵连横,拉一批打一批,势力很快就覆盖了整个加里曼丹岛,并驱逐了欧洲殖民势力。到1777年,罗芳伯建立“兰芳大统制共和国”,以民主推选方式的承袭大统制职位,并建立起了系统的军事、税收、司法和教育体系,在当时的东南亚来说,这已经是非常高级的国家形态了。周边各马来土著部落见状,纷纷投奔,兰芳共和国的疆域由此迅速扩张。公元1783年,罗兰芳的部下吴元胜攻占紧邻的戴燕国,自立为王,并为兰芳国的藩属国。两国相互依靠,存续了上百年。在此期间,兰芳国与戴燕国扼守南海核心航道,洪门在东南亚的势力得以迅速扩张,并一直扩张到澳大利亚等地,并且跟澳洲本地的地下势力共济会扯上了关系。两边相互结盟,算是兄弟帮会。到了后来,原本是由流放澳洲的的罪犯们在活不下去的时候组建起来的共济会,居然被神秘化为控制全球政治经济的黑手,洪门也因此被一部分吃瓜群众视为共济会的外围组织,这也是很有趣的现象。

公元1886年,荷兰殖民军队以优势兵力进攻兰芳国与戴燕国,两国抵抗不力,宣告亡国。但此时洪门势力已经覆盖了整个东南亚,开办了大量的公司,实际控制了绝大多数的矿山与航线。兰芳国与戴燕国覆亡之后,洪门势力转入地下,以公司形式存续,知名的公司包括和顺、大港和三条沟。欧洲殖民者对这些洪门公司也是无可奈何,最后两边在长期的冲突之下达成了共存默契,洪门不再尝试建立政权,而欧洲殖民者也对洪门开办的各路公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里顺带说一下,兰芳国与戴燕国的残余势力后来逐渐汇集到与兰芳国隔海相望的新加坡岛上,洪门各公司也逐渐将堂口放在了在新加坡一带,这批人成为了新加坡地区的主体居民。1965年,新加坡脱离马来西亚,独立建国。

 

就19世纪末期来说,乃是洪门势力最盛之时,它控制了整个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命脉,会众以百万计,上面讲到的和顺等公司,武装人员总人数以十万计。然而这个时候的洪门已经不甘心继续蛰伏,它对处于黑暗的满清统治之下的祖国念念不忘,并深度介入到了反清起义之中。

在这里必须解释一下的是,洪门事实上是一个非常松散的组织,并没有严格统一的领导体系。洪门没有名义上的大BOSS,各堂口都是独立行事。这种松散型的结构当然是源于其创建之初的恶劣形势,要在满清势力的围剿之下存活,就只能指望各堂口自己发挥主观能动性,相互之间绝对不可能建立臣属关系。在大体上,国内的洪门根据其生活来源,分成了几个相互独立的派系:依赖运河漕运生存的漕帮,依赖走私私盐为生的盐帮以及从盐帮派生出来的青帮,在长江航运上讨生活的袍哥哥老会,以上这五支被统称为北洪门;而在两广珠江水系上的码头和鱼栏讨生活的洪门子弟,被称为南洪门,代表性人物就是广东十虎,以及黄飞鸿。南北洪门,包括东南亚洪门各堂口,纷纷以自己的方式参与到了反清浪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