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CK10252018-12-28 16:55:56

 

 

地府因果档案(一):念佛打坐仍患精神并冤亲讨债令牌和泰山府君真言

 

 

倾莲池罗智  

 

上次去湖南芷江时,在那里的天后宫结缘了一本善书《劝化业障实录》。

 

书中内容,皆是台湾的通灵人查地府因果档案之记录,和其他的通灵事迹不同在于:

 

1、他们查因果时,非常清晰,比如一个人生病倒霉,可查出前世的具体名字、住址、寿命,以及具体的善恶因果。

 

2、查到问题后,又主要教人断恶行善,真诚忏悔,上供下施,助印经书、善书,念诵大悲咒、往生咒、白衣大士神咒等,回向冤亲债主,以化解冤结。

 

这两个亮点,使我耳目一新,故随手翻阅了其中的因果案例,现在分享于此。其中涉及到很多法界的秘密,以及地府之运行程序。

 

书中谈到的癌症、重病、精神分裂症、厄运连连等,几乎都与冤魂、冤亲债主有关系,且他们来讨报,是得到了泰山府君的令牌。

 

也就是有了讨报的令牌,才有在人间报复活人,使人发疯、生病、乃至死亡的权利。

 

阴阳相隔,犹如两重天。

 

在科技发达的今天,人类在宏观和微观世界不断深入研究,不断有突破性进展,但是对于法界层面的知识,却知之甚少,对天地鬼神,对诸佛菩萨没有敬畏之心。

 

有的人患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强迫症,或者重病缠身,在现代医学和心理学,各有一套理论解释,言其表里,然难道其究竟。

 

因为这些症状的背后,根本原因是地府允许的冤魂债主来讨报,侵入体内,使人灾患不断。假如诚心忏悔、修功德回向,可能一切病痛灾厄忽然消失。

 

很多的医学奇迹,科学无法解释也在于此。

 

如台湾有位小女孩,腹腔长满了肿瘤,医生说无药可治,劝退回家待死。其母亲发大愿,一年时间狂诵地藏经,女孩绝症得愈。

 

再见主治医师,惊呼奇迹,莫非母爱的力量,抑或是菩萨保佑?

 

至于冤亲债主的问题,有些理论派的学佛者不太认同,或者故意避开这个观点。于是引发了各种争议。

 

当然,这是在意识、知识层面的争论,但我几乎没有见哪位具神通者对冤亲问题的否定,因为他们有神通,能看见法界的真相。而没有的人,仅凭自己有限的知识便下结论。

 

另一个是根据现实反馈来观察,有很多人通过诵地藏经回向给冤亲债主,而大病得愈,大灾难免。这是非常宝贵的经验,故我也常作如是推荐。

 

再则有些人经通灵者观察后,针对性地回向给讨报者,也是立竿见影。

 

提到念佛修行,有些人先入为主地认为,有佛菩萨的保佑,就不应生病,不会有什么大灾难。

 

但现实并非如此。以前有个人问我,他的妻子念经三年,怎么会感冒呢?

 

收到这类问题,我无言以对。

 

又有的,虽然精进念诵经咒、放生、布施、供养,但现实中,依然诸事不顺,身体疾病并发,于是对佛法产生了怀疑,有的甚至退转不修了。

 

这些都是对因果缘起没有深入了解所致。

 

一个人今生学佛,修诸功德,功不唐捐,肯定不会白修。你所修的,对于你的未来、乃至来世皆有大帮助,大利益。

 

但你不能忽略了前世的业,在你学佛修法的期间,前世的业力在这个时候爆发,也不是不可能。

 

有些是重罪轻报,有些不是,当你的修行功德力,不足以对治业力时,身体、工作、家庭会出现各种问题。

 

所以,不论人生中发生什么,请勿对因果,对佛法产生一丝的怀疑和退转。

 

有些人诵经几千部,依然贫困,工作不顺利。从大因果来说,肯定是前世的业力所致,业力太大,所修还不足以逆转,或者转重业为短暂的贫匮之报。

 

有的人前世喜欢布施行善,见到穷人就布施粮食、财物,但不知道因果,喜欢钓鱼打猎。

 

再次转生为人时,由布施之福,会成为大富翁之子,或者通过自己的努力,富甲一方。

 

不过,由于前世的杀业,这位大富豪却英年早逝。

 

人无完人,更何况没有因果思想的无神论者,虽然在道义上他们认为应该行善积德,却对动物的生命,没有丝毫的怜悯之心。

 

有的人今生长相十分英俊、美丽,引得人见人爱。具体是什么因果呢?

 

《佛说业报差别经》云:

 

“一者不嗔。二者施衣。三者爱敬父母。四者尊重贤圣。五者涂饰佛塔。

 

六者扫洒堂宇。七者扫洒僧地。八者扫洒佛塔。九者见丑陋者不生轻贱起恭敬心。十者见端正者晓悟宿因。

 

以是十业得端正报。”

 

以上的十个善业,做到了会令人相貌端正美丽。十个善因,并非说全部做到了才感召端正报,而是做到其中的一部分,即可达成。

 

如有些人不生气,不嘲笑歧视丑陋者,以此因缘,今生长相很好,得妙色相。但由于前世悭吝财物,乃至破坏别人的钱财,所以命薄,美而无财。

 

因为种种业力的交集,才有了我们千差万别的命运。

 

念佛者的命运亦复如是。

 

念佛是一个功德善业,除了此业力,一个人还有其他的诸多业力,以此纠缠到一起,就会产生了种种不同的念佛心得,有的有感应,有的没有,有的还重罪轻报不顺……

 

但是,当你一心去修佛法,去积累功德,忏悔业障,让这个善业力,大于其他恶业时,你的现世来世都会过得很好。

 

劝化业障实录·念佛打坐仍患精神病

 

请示者:陈X鉴信士。

 

住址:彰化县埔盐乡。

 

查:陈信士曾进修佛门,跟随高僧法师修佛3年余。在此段期间,念佛静坐。

 

但静心工夫不得法要,产生幻相,走火入魔,引来宿世前的冤主,凭依讨报的火签令旨,乘静坐之机进入陈信士之身,干扰魂魄。

 

致使陈信士逢夜难以入眠,进而引起精神分裂症,心身不由自主,喃喃自语,常以暴力,拳打己身。

 

在此期间,陈信士所受的折磨,生不如死,使得陈信士的家人不知如何是好。

 

亡魂自述讨报之因果如下:

 

罪魂姓谢,名锡彬。亡时29岁,亡于1972年9月30日,即阴历壬子年桂月廿三日戌时。家住彰化县和美镇彰和路三段517巷4号,因缘遭受枉亡。

 

女亡魂姓连,名香梅。在1967年11月6日,即阴历丁未年阴月五日辰时身亡,是时18岁。

 

因感情不如意,被情郎遗弃,服毒自杀。家居台北市中山路一二七四巷40号。

 

我两亡魂本世和陈X鉴信士并无冤情,罪魂和陈信士此段冤情结于清光绪廿一年间。

 

冤魂于台岛竹堑,即今新竹一带。

 

当时陈信士名唤吴海鹏,罪魂谢锡彬叫李模才,而连香梅名唤王瑛凤。此时罪魂与王瑛凤为一对夫妻,在竹堑海边一带泛小竹筏抓鱼贩卖,维持一家生计。

 

在夫妇两人不分昼夜地勤劳忙碌之下,尚可过着无忧无虑的恩爱生活。

 

可是好景不长,祸从天降,事起因为吴海鹏当时是一名结交山贼流寇、杀人不眨眼的恶徒,是官方全面通缉捉捕的重犯。

 

有一天,吴逃到竹堑海边,正要偷船只偷渡到南洋避风头。

 

这时我夫妇在海上抓鱼正好回到海边,在天色灰暗之际巧遇吴海鹏。吴海鹏先以钱财收买我夫妇,要求用船载他到外海,再由外海的船只接应偷渡。

 

但我夫妇不接受收买,一言拒绝而引起吴的杀机。

 

吴海鹏怒气冲天,又看罪魂的妻子王瑛凤长得年轻貌美,引起淫念。先以短刀攻击殴打罪魂,由于吴海鹏体材高大,罪魂不是他的对手,所以被利刀刺中要害,魂归幽冥。

 

此时罪魂的妻子眼看丈夫被杀,就跪地求饶,盼望吴海鹏能放她活命!

 

吴不但无所动,反以暴力将我妻子抓到船内,用绳子捆住再加以强暴,先奸而后杀,使王瑛凤命归离恨天。

 

吴海鹏将我夫妇的尸体用绳子捆住大石头推落海中。吴海鹏就摇动船桨,逃亡到南洋。

 

由于其一生所作所为天律不从,故吴海鹏逃亡一年余,即遭受天谴,在战乱中,被炮弹炸得粉身碎骨。

 

死后受冥府定判在地狱受数十年的苦刑,再转生为畜生,后再投生为陈X鉴信士。

 

罪魂死后投胎为谢锡彬,因另有因果,故出生后不久即遭受枉亡。魂再落冥府,受应受的罪行,被关入枉死城中。

 

王瑛凤虽然再转生为连香梅,但因受宿世因缘的牵连,遭枉亡,再落冥府,受冥王定判应受的罪行。

 

在下元甲子年后,三曹因果大开讨报清算,我两名亡魂在冥府受刑期满后,于冥府的阴阳孽镜台上,查知宿世被害的因果冤欠,乃同向东岳大帝座前叩禀申诉。

 

经由东岳大帝查证事实,又查知吴海鹏已投胎转为人身,在阳世名陈X鉴,并查到陈X鉴所居之处,乃准赐讨报的火签令旨。

 

由罪魂到阳世,乘机进入陈X鉴之身进行干扰,拟使其发疯至死,以讨报此段被害之恨。

 

冤宜解不宜结,此冤结已有200余年,陈信士的家人如能在做到的范围内,向道进修,阴阳同修。

 

陈信士家人勤修的功德,由我两名亡魂所得。再多布三施,每月按期行大阴德两件,再于神佛座前诚心忏悔。

 

功德行布多少,我两名亡魂必离陈信士之身多少。若四十九天内开,陈信士无按此行动,我两名亡魂必再纠缠陈信士之身讨报。

 

倾莲池:从以上的案例可知,非人冤亲债主之讨报,可能是隔生的,甚至隔几百年。

 

而一个人住在哪,若真有来自地府的冤魂要讨报,他们肯定是知道的。

 

平常念诵地藏经回向,或者烧供给愿亲债主,无形中会为自己消除很多障碍。

 

有些人今生很苦,哪知曾经犯下的累累罪业。如吴海鹏杀夫淫妻,可谓是伤天害理,现在被讨报成了精神病。

 

东岳大帝的黑旗令

 

曾信女自婚后即恶报降临,被一李姓冤灵执东岳殿东岳大帝所颁的黑旗令插于宅前,拟讨报30年,以报被害身亡的命债。

 

自冤灵进入信女的身体干扰至今已有10余年。双灵共住一体,犹如一辆汽车有双人争驶,自然险状万分,难以控制,凡体焉能忍受?

 

每一发作,全身四肢骨节似如铁浆铜铸僵硬,如离魂之人,如僵尸一般痛苦万分,呼吸急喘,三寸气犹如即将断绝,全身扭曲变形,无法坐、卧、立,生不如死。

 

今特示此事因果之由来:

 

查: 女冤魂原名李月琴, 又名阿琴。 生于1930年, 日据时代昭和五年, 岁次庚午年。 

 

横亡于台湾光复后第二年, 即1947年,岁次丁亥, 十一月初五日甲时,原籍地址为台北县淡水镇水碓里26号, 亡时18岁。

 

在世服务于日据时代的台糖分社。光复后, 台糖会社改编为台糖公司, 李魂为万华仓库的女佣工。

 

时有女工杨惠仙与李魂为同事,因问时认识从内地来台的高级男职员, 相互争宠,致常为细故而发生口角, 终至视若陌路。 

 

杨女常无中生有地造谣生非, 挑拨李魂与男同事的感情。 

 

李魂对此芝麻小事未能静虑忍受, 而中计与此男同事发生摩擦。李魂情爱生变,含恨之余精神不集中,遭受变故横亡。 

 

此命债由杨女挑拨而起。 

 

李魂亡后,杨女并未反悔改过,还私自盗用李魂所积存的现金,并嫁给原争宠的上级男同事。 

 

婚后第二年,即1950年,端午节前,恶报已临。

 

夫妻同游草山, 即现在的阳明山时, 同跌落溪中淹死, 时杨女年23 岁。 

 

杨女虽受恶报而亡, 但业果未了,奉第十殿转轮王之命, 在1954年, 岁次甲午, 转生为曾秀X信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