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共2915个字,25张图片,预计阅读时长10分钟】
最近有关未成年人杀人事件不断发生,前不久湖南发生2起命案:一12岁男孩弑母,一13岁男孩锤杀双亲。
在这两起事件还未完全落下帷幕之际,湖南又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伤害案,是不是有些骇人听闻?
1月15日中午12时许,湖南娄底涟源市桥头河镇株木中学一名12岁男孩被13岁同班同学杀死。
根据媒体报道,事发当天是学校期末考试,在中午休息时,被告者严某去足球场活动一下,不慎将足球踢到受害者贺某肚子上,之后两人发生激烈争执。
其实原本小打小闹的事情应该很快就可以平息,可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严某怀恨在心,居然回家拿刀将贺某捅伤,而贺某却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案件让人痛心,但小编我很快从震惊转到了深思,因为这已经不是突发事件了,事件接二连三得发生,到底是为了什么?
湖南这是怎么了?
为何当地发生一起又一起未成年人恶性伤人案件?
到底是什么让这些原本天真烂漫的孩子变成了杀人的魔鬼?
或许是一次又一次的"宽容"吧!
2018年12月31日晚上,湖南省衡南县发生起凶杀案,一名13岁嫌疑人在杀害父母后逃离。
经初步核查,嫌疑人罗某出生于2005年,是三塘镇初一学生。
因家庭纠纷用锤子先后将其母亲谭某某、父亲罗某某锤伤后,逃逸现场。遗憾的是两位伤者虽经全力抢救,最终因伤势过重死亡。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缉拿了犯罪嫌疑人。
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犯罪嫌疑人罗某却将锤头挥向含辛茹苦养他的父母,还真是狼心狗肺!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此事让小编很快联想到了前不久的"12岁湖南少年弑母案"。
短短两个月,三起未成年人恶性杀人的案例!
年仅12,13岁的他们,谁曾想会犯下如此天理不容的事情?
那是什么让他们如此胆大妄为?接二连三的案件已不是偶然,必然有其最直接的原因。
就在两个月前,同样发生在湖南的"男童弑母"事件让小编久久不能忘怀。
湖南沅江一名12岁的六年级男童吴某康,连砍母亲20多刀,致其身亡。
而在他杀了母亲之后,还坦然地拿着对方的手机跟学校的老师请假,陪着2岁的弟弟居住在家中。母亲有任何的电话和微信,他也都一一接听和回应,丝毫没有露出任何破绽。
直到有邻居发现报了警之后,他才在警方的质问下说出了这件事,甚至还脱口而出:"我杀的又不是别人,杀的是我妈!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看到这时,我特别震怒!那意思不就是说,我杀别人不能原谅,我杀我妈,我妈会原谅我的?
"你妈就不是人了,你怎么就这么狠心?!"
不论是这个男童嗜血的冷漠,还是他在杀害母亲后的冷静,都让我不寒而栗。
是有多大的恨,才会让他在连捅母亲20多刀后,还会如此安然无事地笑着面对血迹斑斑的现场。
人世间最大的悲剧莫过如此!母亲含辛茹苦地将孩子养大,长大的孩子却冷血无情地将她"送走"!
可令人意外的是,因为吴某康未成年,不到一周他就被警方释放了。
孩子父亲更是为孩子请求政府保护!在编写的家庭情况说明中,我感受不到任何悲痛的情绪,或许此刻,他们最在意的只是孩子的上学问题。
至于那个倒在血泊中的女人,抱歉,或许他们已经选择性忘记了。
最令人可笑的是,经过市政府会议研究,针对吴某康的后续处置已商讨出一套完整的方案,包括今后学习、生活和他的家庭,都已有了安排!
这是一个杀了母亲的罪犯啊,为什么现在他却成了一个受保护者?
难道所谓的制裁,可以因为年龄就被枉顾吗?
我不明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什么要保护犯了大错的未成年人?
更不明白,为什么要让无辜的受害者平白无故地去承受这些所谓"未成年"们的错?
倘若每一个犯罪的未成年人,都可以就这样逍遥法外,那么请容许我说一句:
这样的正义,不要也罢。
网友评论:
网友对政府做法的调侃:
这样一个手段残忍的少年凶手,就这样在"未成年人保护的大伞下",堂而皇之的重返课堂,就像一个定时炸弹放在身边,随时都可能爆炸!
手握年龄这块"免死金牌",谁又能担保他下一次不会又因为愤怒而杀人?老师和同学的安全谁来负责?
上面的事例让小编遥想起2016年,广州番禺发生的"失踪小学女生遇害案"的犯罪嫌疑人韦某。
在14周岁之前,韦某便已经实施了多起杀害、伤害幼童案件,但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结果导致这个"小恶魔"的犯罪逐步升级。
韦某在年仅13岁时,就曾掐死同村的4岁男童。14岁时又持刀重伤一名6岁幼女,并且试图将女孩儿淹死在水里。
此外还有4起案件被怀疑是韦某所为,但因为证据效力等原因,没有被追究。
直到2011年,韦某又用刀捅一女童,此时他已年满14岁,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然而出狱2个月后,韦某在广州番禺又奸杀了一名11岁的女童。
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一个又一个鲜活生命的离去难道还不足以敲醒响钟嘛!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下,像韦某木这样的"小恶魔"们愈演愈烈 !坏事干尽还要说自己小不懂事,也没人奈何他们。这不是用来保护"披着羊皮的恶狼"了吗?
一次次的"包容",伤害了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生命,或许这才是他们胡作非为的依靠吧,法律到底保护了谁?
2018年11月19日,警方侦破一起故意杀人案,一名初中女生遇害,在殡仪馆内尸体被肢解成几块。六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到案。
嫌疑人们将小雨带到宾馆内从事卖淫,后来因为嫖客不满意,他们将小雨的衣服脱光,轮流用皮带、拳脚、砖头对她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虐打。
14岁男孩,杀人之前5个月用刀将一人捅成重伤,在等待伤情鉴定时将同学杀害。
被抓后仍不悔改,说我就是想弄死他,反正我才14岁。
因年满14,在检察院坚决抗诉下,被判无期。
我只是随便一搜,便跳出这么多触目惊心的惨剧!
文字和图片,已经让人惨不忍睹。
处理的结果,更让人怨愤不平!
只是因为年龄小,作恶的未成年人游离于法律之外,不受法律压制,反而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容我说一句:CNMD!
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该成为恶性犯罪的保护伞和免死金牌。
保护未成年人的初衷,是保护未成年的弱势群体,而不是保护这些"披着羊皮的狼"!
面对这么人神共愤的霸凌事件和犯罪事件,广大网友们要听的,是对他们的审判,而不是所谓的包容!
希望在一起起血淋淋的案例面前,法律能够逐步完善,保护该保护的,惩治该惩治的!
零容忍,只是为了保护更多无辜的人们!
希望大家能够关注我们,小熙每日为你带来有角度、有深度,有温度、有态度的要闻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