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现在办理waiver,而且假设一切顺利,明年5、6月份waiver被批准的话。
但是我明年7月底目前的合同将要到期,而我又找了一家单位,而对方只愿意给我办J1。这是合法的吗?
有些疑问。办了waiver是否一定要换签证类型?如果办了waiver后,不换单位是否可以仍然要J1?在网上看了看,感觉如果继续在学校找位置,很多学校不愿意给申请H1B的。
谢谢。
/有哪位知道哪个律师事务所从事这方面的业务。偶尽管已经拿到网上的case number了,但是这个问题困扰使我一直没有敢进一步办理。
多谢指点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