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解答2006-06-20 19:38:18
我剛剛從曼哈頓的加拿大領館出來,我又被拒簽了。我真的沒有辦法相信,移民官問我爲什麽來了美國4年都沒有拿到學位?問我爲什麽半年内要2次申請去加拿大旅行?要我囘臺北申請??他還是認爲第一次的拘牽理由:我會留在加拿大。
爲什麽??我只是去旅遊簽證而已?有這麽難嗎?而且我所有的資料都是齊全的。
請問小白兔,如果我囘臺灣辦理去加拿大的旅遊,就是第3此申請了。我可以填上我加拿大男朋友的資料嗎?他是永久居民,可是前2次我都沒有寫他的任何資料,都是寫 :n/a的。如果我囘臺灣申請,可以寫去看他嗎?移民官會認爲我爲什麽之前都不寫嗎?
我男朋友想申請我以common laws的身份過去,這樣可能性大嗎?
謝謝你,小白兔。
radiology2006-06-20 20:23:41
回复:别難過
盼望解答2006-06-20 20:58:11
謝謝。我都哭得沒眼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