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 I-140 approved, 4/3 received notice
3/31 file F1-F2 申请。4/5 移民局受到,有case#, 没有receiptnotice. 至今未批。
5/9 file H-1B 申请 based on F-2 pending legal status
5/15 OPT 到期。
7/14 OPT 过后60天graceperiod结束。
咨询律师,不同的态度。有的说F-2的申请没问题, 有的说要cancelF-2的申请。那么我到底应该怎么办呢?如果真的cancelF-2的申请,我的H-1还有可能批准吗?我是从B转的F, 3年拿的本科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