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baitu2006-07-11 03:33:20
看到你经常在这里帮助别人,心里有欣赏也有感动。但是有一点,老兄可能是科技才俊,对职业移民较为熟悉,但有些外围的问题,比如下面的,回答并非正确,在下提出来只是更正,不要因此认为我多事或损害了以后的发贴热情,这是我不愿看到的


文章来源: radiology 于 2006-07-10 12:10:36




回答: Xiao Bai Tu, please help! 由 Alice2006 于 2006-07-10 12:01:27

I-485approve后,你的kid就不能"following to join",因为你的case已经clear了.

因为你还不是公民,没有资格申请family-based immgration by I-130.


以上这贴中有两个错误
1,不是公民的绿卡持有人,也是可以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未婚的成年子女的,这分别就是亲属移民中的2A和2B。只是如果受益人如果在美国,身份又黑了,除非有245(i)保护,否则必须回国签证才能拿到绿卡。而已经逾期超过180天的回国会年到十年不准入境(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申请豁免)
2,主申请人拿到I-485批准后,其配偶和子女,只有与主申请人的关系是在拿到绿卡之前建立的,都随时可以递交I-485(如果人在美国),请看I-485表格的Part 2第一项,b就是这种情况,他们递交的I-485和主申请人的I-485不是一个案件。如果人在境外,主申请人递交I-824后,他们可以在海外领馆拿到移民签证。这种情况千万不能用I-130,否则你就要等五年排期,不是美国政府无情,是你自己填错了表格





peter20062006-07-11 03:37:58
You and Radiology are my heros. I will never forget your helps!
peter20062006-07-11 03:42:52
给小白兔:请注意身体
radiology2006-07-11 03:46:48
回复:多谢指教,这就是"三人行,必有我师",谢谢小白兔,peter2006.
xiaobaitu2006-07-11 03:51:56
谢谢!
ttddtt2006-07-11 15:48:52
You two are great. Thank a lot for your help to everybody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