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NIW 140 以批准,I-485也已经递交.我现在是H1B.我老婆是非赢利H1B,不能transfer.我想给老婆办EAD,这样她转别的公司就不用担心H1B名额了.
我的问题是:
(1)如果我老婆辞掉现在的工作,她要转成H4吗? 我觉得I-485已递交,就自动可以在美国合法居留,等待AOS, 所以应该不用转成H4了吧.
(2)我持H1B,我老婆持EAD 能行吗? 因为听说,一旦用了EAD,就自动失去了非移民身份,也就不能再持有H1B.我担心如果我老婆用了EAD,我是不是也失去了非移民身份? 我知道她肯定自动丧失了非移民身份.
叩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