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file了一份Eb1a的package。 但是匆忙中忘记140表中有一个问题以前是否申请过140,有的话补充说明另附一页。我就是把这补充说明的事给忘了,因为也不是第一次递140了。补充说明话就是告诉他们receipt No. date of decision.之类的。现在交上去也两周了,receipt也有了,我才想起这茬。
你说我还有必要写信把这事重提吗?实在不知对以前的申请是否有不好的影响,同时对当前的Eb1a又有什末坏处。但要是缺这个说明会延误我的140审批吗?本来一起加进去也罢了,他们不一定会特别注意。但这样要是特地补充说明这事恐怕弄巧成拙。
有没有哪位志士有类似经历的给个建议好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