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秘书,不得不说的故事
不知道这算不算故事,写下这点文字,一是想把自己当时怎么过来的,稍稍记录一下;二是或许其中有些事对正在办GC的朋友有些许帮助。
2005 年, 9月12日,在苦等了两年又七个月后, LC 在这一天终于来了(PD:FEB。2003,这其中的苦楚,自不必说:州里苦等15 个月, 04年5月送至联邦,一直不动,后又转至DALLAS) 。
赶快联系律师,律师说下午收到了LC,正帮你准备材料呢,你明天下午便可收到。
果然,第二天下午收到了律师准备好的材料。除了给学校主管部门那管事的头的一封简信外,一封要学校DEAN 签字的信,一份“受益人” 各方面情况的表格,需DEAN 和学校FACULTY AFFAIRS 那管事的头签字。
把所有内容通读一遍后,心想,这周围的人大概花30到40 天把所有事办好,我所有的事都来自己跑腿, 40天应该办得好吧,争取10月20号左右搞好递出去应该没问题吧。
9月14日,星期三,清早6点多, 还躺在床上盘算着今天办哪些事,
电话铃响了,那边是律师急促的声音:要赶快,所有材料必须要在10月1日前让移民局收到,否则不能报485,即便报了,如果移民局在10月1号后收到485,也会将其退回(10月1号是星期六)。所以你的所有材料务必最迟也要在9月27号(星期二) 送到我这。这突如其来的一下消息着实让我大吃一惊,因为尽管网上讨论加警告,说要 “倒退排期” ,但这都是后来“急用先学” 才了解掌握的,当时真是孤陋寡闻,一点这方面的概念都没有。。
赶快行动,,首先是把体检时间定下来,就在这星期五,费用比其它地方贵出好多,不管了。接下来是FACULTY AFFAIRS和系里的秘
书。系里自老主任退休后,大小事务都是这秘书操持,后来虽任命
了一代理主任,但他还同时是另一系的主任,在另一栋楼,有自己的一摊子,平时十天半月才来一次。
这秘书平时倒是平易近人的,总笑容满面,有时碰到还跟你拉家常,问这问那。四月份那45 天信来时,就是只请这秘书给主管FACULTY AFFAIRS 的打了一电话,说“我们继续支持其办绿卡” ,那主管便大
笔一挥。前后也就一天就拿到手了。
想到这些,于是就在把材料送FACULTY AFFAIRS前,先到秘书那,
简单叙说了自己办LC过程,尤其说了已等了多长时间,
也想唤起一点她的同情心,然后把那封最上面的信递给她看了,心想这样到时候再来找她也就不显得太突然或不尊重她。看完信,我注意到她脸上没有任何表示,只是一种知道有这么回事的表情。
等把材料送到FACULTY AFFAIRS时,果然, 那主管说,我们要研究一下,(听起来跟当年在中国一模一样) 。还说尤其要先得到你们系里的意见。
从那里出来,赶快去找秘书,心想赶快让她打个电话也许马上就可以解决。到了秘书那,把这事一说,只见她冷冷的说,我没这个权力给他们打电话,还得请示 主任,但主任OUT OF TOWN,下周
一才回来。
从秘书那出来,脑袋都要炸了,我的天哪,等到
下周一?到19号了,哪里还赶得赢?没办法,只好一个人关在屋里,焦躁不安地来回走着,苦思着看能不能想出良策。
一夜难眠。
15日,星期四,再找秘书,这时她发“指示” 了:要到FACULTY AFFAIRS 把那所有的材料拿来,让系里“研究”决定。我
于是赶紧说,能否请你今天去取来?其实那时才3点半不到,去取来回也就最多十分钟。这时的秘书,脸上仍是堆着笑,话却是那样明确而又坚定:今天太忙,只能明天去。
我靠!忙个X,不就是案头那点捉虱婆的事么?我楞了半秒钟,赶紧说,你是太忙,不过我可以去跑一趟拿来,不知是否可以?看我这样说,她只好说,那也可以。
从秘书那出来,正准备去取那材料。但还是停了一下,心想有两天没跟律师联系了,还是先跟律师“请示” 一下再动。
接通了律师,还没把这两天的前后经过说完,电话那头已大光其火:你有什么必要把那信给秘书看?秘书有什么资格看?你现在要的只是DEAN 的签字,这些办事的没任何权力,她们就是怕担责任,
所以就要把事情做得滴水不漏。你为什么不去直接找主任?
我只好赶紧解释系里的这种关系,但律师还是坚持:绕开这些人,直接去找主任。
接下来“汇报” 说正准备去取材料,拿到系里来。电话那头火更大了:
你去取材料,你就完了。你是从另一系转到这系来的,原来报的Permanent POSITION,工资,现在这系都不知道,现在这老板也不知
道你那劳工卡上报了多少工资,你去拿来给她们一看,只要她们在你那POSITION 和工资上“研究” 一下,我看别说这次你赶不上485,
你这绿卡还能不能办下去还是未知数。
听律师这么一说,身上打了个寒战,赶紧打住,但还得想一下怎么回复秘书。
正在这时,秘书找来了,大概是看去了这么久怎么还没见人回来。
“拿来了吗?” 秘书问
我只好说,刚跟律师联系了,律师说不是什么大事,建议我别去管,所以我没去拿。秘书的脸上布满了疑云,走了。肯定是去跟FACULTY AFFAIRS的人打电话去了。
接下来再联系律师,请求下一步的指示。律师那边一付恨铁不成钢的口气,直说我把简单的事弄复杂了。我还想解释一下这中间的关系,律师已斩钉截铁的说,别管秘书,先找老板,拿到老板的签字,直接去找系主任,系主任那里只是过场,老板要雇这个人,又不要他系主任出钱。什么废话都不要说,给你发一句话过来,把它打印在公函纸上,就去找老板签字。你要让老板帮你写,再签给你,一星期都下不来。
几分钟后,收到了律师的那句话:兹证明本人愿以极大热情继续支持张三先生申办绿卡,老板落款签字,猴年马月。
赶紧找来几张公函纸,依样画瓢,TRY 了几次,弄出来了。去找老板,已回家了,一看,已快七点了。
一夜无话
星期五(16号) 守株待兔,等老板。偏偏老板一上午都有课。来回在走廊上转了不下20次,终于在他准备又去参加一个什么MEETING 的间隙里找到了他。老板一看就这么一句话,二话没说,签了。
终于拿到了“尚方宝剑” ” 。 赶紧给FACULTY AFFAIRS的主管发一E-MAIL,意思是说我已拿到老板签字,,马上就去找系主任,材料就没必要再转秘书那里了。
再找律师,报告了系主任的行踪及秘书的上下班规律 :系主任下星期一到,秘书每天早上 8:25左右到办公室。
律师给的行动方案如下:大清早到系主任上班的那栋楼前等系主任,拿到系主任签字后,直接去 FACULTY AFFAIRS ,防止秘书把
那材料取走。
只好这样了,到这时才真正体会到了“ 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
要执行“的涵义。
在烦躁和焦虑中度过一个周末
星期一(19号) ,一大早赶到系主任上班那栋前,半个小时后,开始有人陆陆续续来上班了,就是不见那位主任,再等半小时,还是没有踪影,没办法,眼看就到8:20了,只好放弃,赶快赶到秘书这边。
秘书已在那了。从上周四下午到现在,秘书做了什么,我一无所知,但这时也只能按律师说的做了。我说老板已答应给我继续办了,如果你不介意,我就直接去找FACULTY AFFAIRS了。这时我真想听
她说出:”I don’t care”. 谁知这时她一副早已洞察 一切的神态,
冷冷的说 ,FACULTY AFFAIRS不是说了要系里的签字么?
我只好装傻地说,我还以为只要老板的签字就可以了。
接着她问了老板怎么同意的,我只好把老板签了字那封信给了她。她看了一下后说,要由她把这信送系主任去签字。
至此,律师的计划彻底泡汤。所以只好陪笑脸,叙说自己如何苦等,十月一日对我如何重要,希望她赶快给我送去, 等等。全然顾不得别
人的劝告了。因为就有朋友劝告过,你越说时间如何紧,如何重要,说不定别人越要把你拖一下。
星期二,枯等, 那信在学校内做文件旅行。学校内邮局是
每天上午9点多和下午3点多送取各部门的邮件,周一上午天晓得那秘书是否就把那信放到那OUT的箱子里了,如果是周一下午放,信在学校转一圈,最快最快,也要到周三下午才能回来。没办法,等吧。
星期三(21号) ,下午3点40,估计送邮件的人已来过了,硬着头皮来到秘书办公室。只见那桌上堆着一堆刚送来的邮件,秘书在干别的,还根本没去清那堆东西。一问那信是否已返回,她说不知道,到那堆东西里翻了一下,从里面抽出一份INTERDEPARTMENTAL的信封,看了一眼:嗯,是这个,来了。
赶紧到没人的地方打开,最上面是老板那封信,在老板签字的下面是系主任签字。再翻下面,让我大吃一惊,那份原来送到 FACULTY
AFFAIRS的材料赫然就在那里。
不管那么多了,直奔FACULTY AFFAIRS 在那主管下班前交给了她。
自然又少不了重复几句时间如何紧之类的话。
已经21号了,心中只有暗暗祈祷,最迟也要在下周三签下来啊,因为其它一切都已妥当,周三下午发快件的话,周五还有希望收到。过了周三,怕是无力回天了。
星期四,苦等。
星期五(23 号) ,上午十点,接到电话:DEAN 已签了!十点半,
紧急约律师,下午两点见面。
下午两点至三点半,完成一切材料的清点,签字,支票。
四点许,律师去邮局。
九月27日,跟踪显示,USCIS 在这天早上收到了材料。
我一直在想,秘书错了吗?没有,她在公事公办。她是没权力签字。
律师错了吗?也没有,这是个尽职尽责的好律师。
看来还是自己没把事办好?
这事以后,明显感觉到那秘书对我的态度变了。后来,我离开了这系,这秘书对我最大的“礼遇” ,就是欢送会懒得开,而这系开欢送会是惯例, 就在半月前一个搞卫生的走都开了欢送会。不过这已是后话了。
后记
2005年
11月15日,老婆和孩子的 EAD批准
11月17日, 1-40批准
2006年,
2月底,递交AP (因准备去加拿大登陆,) ,此前跟老婆统一了认识,即没有AP决不去登陆。
3月30日,老板一脸霉相,无可奈何地告诉LAB的每个人:没钱了,还有两个月,你们各自另谋高就吧,我心里一惊,天啊!485 正好过了180 天!
4 月2日,递交EAD
4月底,收到AP
5月1日下午2时,收到律师E-MAIL:“你长期致力于调整身份的
旅程已于今天结束。。。。。。” 。 赶紧在“快速查件” 中键入老婆孩子和自己的NUMBER,果然,每人一封WELCOME 信。
天啊,这一天终于来了!我两眼盯着那封信,独自一人在电脑前足足坐了一刻钟,然后才在电话里很平和的告诉老婆:绿卡批了。
5月3日,EAD要求补件
5月5日,收到绿卡
5月9日, CANADA登陆。回来还真体会了一下用绿卡的滋味。
不过遇到一满脸杀气的家伙,问这问那。
回想当时办加拿大,花钱就不提了,经历多少磨难,艰辛,多少揪心丧气苦苦的等待,求过多少人,都过来了,就这么放弃了?还是去登吧!不管以后会不会真去住。
5月20日, EAD被拒。
( 3人的AP:大洋510, EAD:大洋180,加上其它开销, 800大洋只有多,都扔水里了。 唉,只要诸事顺利,钱财都是身外之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