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我的老美律师,她是我的朋友推荐的,虽然朋友自己本人也没有没有找她当过律师 (她只能找本校的律师)。但据说该律师在当地是很有好口碑的。好吧,我就找她了,虽然在异地。按她的规矩,一次性把钱交清了(相对来说,她要的钱还是比较少的)。然后是咨询,写推荐信,改推荐信。总体来说还可以。如果电话忙,e-mail肯定在2天之内详细回答。推荐信3-4天之后改回来。虽然改的不算很多,但感觉还是改的很重要的。然后,11月底,我把所以的材料全交给了她。她本来说好2周之内给我petition letter的。但是,拖啊,拖啊,说很忙。今天,我总有等来了她的petition letter.EB1A 的cover letter,总共就写了5页,整个就是我的背景介绍。目前在哪儿工作,干什么的,什么职务,发表了多少文章,得了什么奖,当过什么编辑,有过什么重要发现,别的专家是怎么评论我的,然后,总结一下,说我至少符合EB1A的5条。然后,就是材料列表。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信能行吗?我看到的petition letter 都是逐一论证如何满足EB1A条件的。我没有看到过这样流水帐的写法的。
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