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gheng12006-12-28 06:33:55
英文里有句俗话 "put your best foot forward". 但本人在申请绿卡DIY 的过程中却遇到了一个困境. 其实我昨天就放了个相似的贴子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immigration&MsgID=247455 , 但无人问津 (就连帮主, xiaobaitu, radiology, mytwocents, december3, MartinLu2003315 及其他好些知名ID都没有给一点意见) 所以再贴一次. 望谅, 也希望有经验的过来人给点意见, 谢了

正在DIY EB1. 粗粗一看, 我EB1a满足了6, 7条, EB1b每条都沾边.当然是有强有弱.但无论EB1a, EB1b要求的第一条件就是国际,国家级别的奖项. 我虽然在读博其间拿过一个国家级会议的travel award, 同时也拿过一些区域, 地方性的奖, 但我知道 “award”这项不是我的 “best foot”. 但我也不想完全不提这些奖, 我知道,我可以把它们写到其他的项目里面去证明我的, 比如, original contribution (because of the contribution, thus the award).

我的问题是:
1. 我能不按那些要求的次序(10点 for Eb1a, 6点for Eb1b), 把自己的BEST FOOT 放在前面吗? 也就是说为了突出强项, 打烂了次序.

2. 对于那些沾上边的, 我是把他们列在那些自己认为非常强的项目后面好呢?, 还是只是完全不要单列一项的好? 各有何利弊?

xiaobaitu2006-12-28 06:39:18
我觉得没有必要按次序排列,可以把弱项放到强项后面,但最好不要单列
hengheng12006-12-28 06:42:48
谢谢! 就是说把弱项放在强项里?然后把强项的工夫做足!?
xiaobaitu2006-12-28 06:46:21
是的,如果强点已经够了条件,就没有必要再暴露你的弱点
hengheng12006-12-28 06:53:33
懂了,就是不管他要求的最少3条(EB11)2条(EB12),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