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婆婆两年多前被拒过来美的签证,下个月又要去北京签证了。LG93年来美,97年回去看过他们,已有7年多没回去了。这次在邀请信中LG提到:“Because of my busy schedule, I haven’t had chance to see my parents for almost 8 years. Now they are getting old, I really like to have time to spent with them. ”我好像记得有人说过如很久没回去看父母是一个对签证很不利的因素,应不要主动提
起。除非VO问起才说。是这样吗?XDJM们帮我看看吧!是不是应去掉这句话?我真的很希望公婆出来玩玩,和我们呆几个月,共享天伦之乐。
还有一个问题是:从去年6月生了小孩后,我就辞职全职在家看宝宝,我LG的薪水不到7万,我们银行里的存款也才2万多点。在I-134里,如果填我和宝宝都是DEPENDANT,VO会不会觉得我们的钱太少不足以担保公公婆婆呢?公公婆婆是没多少存款的。XDJM们能分享一下经验吗?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