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事想请教您,2001年登陆后,2002到美国的工作,枫叶卡2008年到期,因工作地点离美加边境不远,所以经常回加小住一段。2006年12月就开始在加拿大这边租了房子,在家办公每个星期去美国那边1-2次,当天就回了。
最近这个星期晚上回来时,每次都被拦下,第一次问我从2002年到现在的居住情况,实在是记不太清楚了,就给了他们不太清晰的大致的信息,移民官让我以后要记下每天在哪住得,并随身携带我现在的各种帐单。两天后,又被拦下,带到同一个移民官那里,出示了他要求的账单,他却又开始问从2001开始的居住情况,看我也说不太清楚,他就要求我回家写下来从2001到现在的居住情况,下回再过边界的时候给他。
我的疑问是:(1)因为有些我真的记不清楚了,如果我给他提供的不准确得材料跟移民局系统的信息有出入,会不会引来更大的麻烦,会不会说我欺骗了移民局,再引出刑事官司?
(2)如果问题(1)得风险存在,那我以记不清为理由拒绝提供这些信息,让移民局根据他们的纪录来判断我有没有失去身份,会不会引起其他麻烦,例如我不配合移民官要当场收回枫叶卡等等?
(3)如果我这次丧失了身份,以后我还可以重新申请移民加拿大吗?批准的机会大吗?
谢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