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_Kitty2007-02-26 15: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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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sdoj.gov/usao/txs/releases/February%202007/070214-Huang.htm


世界日报休士顿讯休士頓訊

李蘋被控「共謀」 已認罪
黃亞黎與助手劉永萍已收押監禁 均非美國公民刑滿將被驅逐出境

休士頓原執業律師黃亞黎遭到聯邦法庭陪審團裁決「密謀」(Conspiracy)和「簽證詐欺」(Visa Fraud)罪成立;她被指控所運作的簽證詐欺計畫且有華人社區前知名活躍人士李蘋捲入,李蘋被控「共謀」(Co-conspiracy)罪並且已經認罪。
德州南區聯邦法院檢察處22日證實上述控案已於日前由聯邦法庭陪審團裁決,並指出,44歲的黃亞黎和她的助手49歲的劉永萍已被收押監禁在聯邦監獄內,訂於5月16日舉行判刑聽證。

她們兩人的「簽證詐欺」罪將面臨最高十年有期徒刑,而黃亞黎另將面對「密謀」罪最高五年有期徒刑,以及她的所有罪名科處罰鍰最高可達25萬元。由於她們都不是美國公民,只是有合法永久居留身分,因此兩人服刑期滿將被驅逐出境。而李蘋因早先就認罪,目前交保等待宣判。

德州南區檢察處表示,黃亞黎從2000年4月開始到2005年共約五年之間,所運作的簽證詐欺計畫有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涉及核批B1簽證的詐欺計畫。黃亞黎曾代表外國公民提交兩百多件要求核批B1簽證的申請案,這些申請案的文件裡包括一份「宣稱」來自申請人的中國雇主所寫的「支持信」(Sup-porting Letter)。但是檢方呈堂的六個申請案顯示,這些本應出自中國公司的支持信卻由黃亞黎律師事務所擬撰,然後由這些「外國人」假冒他們的老闆在信上簽名。

此外,黃亞黎代表外國公民至少提交三件B1延簽申請,裡面有「 宣稱」來自中國公司的信件說,他們的雇員在美國與一家叫做「終極控管」(Ultra Controls)的公司做生意。可是,這家「終極控管」公司是由黃亞黎和她的丈夫及這些「外國人」創設,其實他們從未與「終極控管」或黃亞黎的丈夫做生意。

檢方提出的證據且顯示,在2004年9月執法人員到黃亞黎律師事務所執行聯邦搜查令之後,黃亞黎還曾要求那些在申請案中提到與「終極控管」公司做生意的中國公民們,在不實的具結書簽字,宣稱他們曾經與她丈夫的公司做生意。

黃亞黎被控簽證詐欺計畫的第二部分是涉及聘雇簽證,即由美國雇主出面申請引進外國公民來美國做雇員。這種簽證有一類是允許外國公民來美,受雇於外國公司設在美國的子公司。黃亞黎提交的這類簽證申請案,冒稱一家美國公司是中國的子公司,而中國公民來美將在這家美國公司任「經理級」職位。

檢方表示,李蘋(Ping Lee Co-hen,55歲)是黃亞黎第二部分簽證詐欺計畫的共謀(Co-conspirator),她已經認罪且曾在黃亞黎案開審時出庭作證,她曾向中國公民們收取高達12萬美元,以協助他們取得在美國永久居留權。李蘋當時招攬了一些美國小公司以備該計畫之用。

有兩家美國公司業主出庭作證表示,他們確曾被告知,他們的公司可能會「擔保」(Sponsor)一個中國公民,但未獲告知會有一項不實陳述向政府提出,這項不實陳述是他們的公司「已被中國公司收購」。

李蘋當時聘請黃亞黎律師事務所 為這些所謂已被中國公司收購的美國公司提出簽證申請案。黃亞黎提交這些簽證申請案時,附有她的律師事務所製作的不實股票、董事會開會紀錄,以及假冒顯示美國公司賣給中國公司的一些商業文件。

李蘋在法庭作證:黃亞黎律師事務所製作好不實文件後,她就會假冒這些公司的業主在文件上簽字,不實地呈現美國公司賣給中國公司。(相關報導見B2社區綜合)

TX_Kitty2007-02-26 15: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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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fsdfsdff2007-02-26 17: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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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Huang2007-02-26 17: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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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_Kitty2007-02-26 17:34:15
希望版主能置顶,让更多人知道这个事实。
TX_Kitty2007-02-26 17:34:57
thanks.I comforted my friend in the same way..but they still w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