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收移民局的回信.在邮出申请后1周,老板给了我一份复印的I-797 NOTICE OF ACTION 收据,又过了20天,我在官方网站上查到我的CASE批准乐,后又等了10天,认为老板应该收到移民局的信件才追问老板,他第二天给了我又一份复印件, 但是只有一张NOTICE OF DECISION,是一封公文样式的信 没有I-797.大致说我的HI-B批准了,但是因为我有1个月的GAP(OPT 六月底到期), Approved I-129 PETITON FOR H-1B has been forwarded to Shanghai,必须回中国签证再回来.
我的问题是, 老板是否应该收到第二份I-797? 我就带着这封信回中国签证?
复印件还是元件?还有我先生的H-1B也是10/1 号生效,OPT 八月中旬到期, 我还可以转成F-2吗?很多问题,麻烦您啦,多谢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