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m和I-140(EB2)都以批准, 今天去见律师关于递交I-485. 特向律师询问了EAD/AP/H1B的关系, 以下为他的答复, 请各位大侠看看是否正确:
1). 申请AP和EAD后, H1B是否自动失效?
答: 如果在同一公司, 不会, 即使用AP回国. EAD只是H1B的后备, 可以兼多份工, 也可以为亲属申请SSN.
2). 如果有EAD, I-485递交180天后LOSE JOB, 是否不需要TRANSFER H1B, 而直接用EAD找新的工作?
答: 是的.
3). 如果AP和I-485同时申请, 在AP批准之前回国, 用H1B返签是否有危险?
答: 没有问题.
请小白兔和各位高手给予正确答复, 谢谢.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