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给了我一封cover letter,除了套话也就是个checklist。我突然发现w-2 forms 和最近3个月paycheck stubs没有列上,我就跟她说起,她说我是NIW,移民局根本不需要这些东西,而且东西也不是交越多越好,她还是坚持使用那封cover letter。大家怎么看?随她说的不交,还是管他娘把自己准备的也附上,就算cover letter里没提起?
2、怎么寄?我律师说地址是个PO BOX,这些信箱都是邮局所有的,fedex寄不进去,要想快,就寄邮局的express mail,是不是真的这样?
3、make checks payable to USCIS(我律师说的)还是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