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居士2003-10-15 13:42:00
一般说,F1身份是一个非移民,短期在美国停留的身份。F1身份不能显示要在美国永久居留的倾向。F1只有保持非移民的企图,才能有效的保持此一身份。移民法不容许F1直接以学生的名义申请移民,这是通例原则。移民美国的两大类别是亲属移民和劳工移民。F1进入亲属移民的前提是必须在美国有公民或永久居民亲属为其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F1进入劳工移民的前提是证明有美国公司的聘用才能提出,也就是必须先从F1身份转到一个可以工作的身份,如OPT或H1B等。除此以外,还有例外原则,那就是第一优先的杰出人才EB-1和第二优先中的NIW,以及第五优先的投资移民类。F1进入例外原则的移民类,将看成独立程序移民,由此不影响F1身份的延续。因此,我们经常会看到此类移民中的F1在I-485调整期间,仍然可申请到OPT,这是不奇怪的,符合移民法。
由上所述,居士倾向于,如果F1以配偶(H1B)申请绿卡进入I-485调整身份,此时F1不能保持非移民的企图,也就不能有效保持F1身份。





我见2003-10-15 15:57:00
回复:关于F1进入I-485调整,与先辈我见商榷。
法居士2003-10-15 17:41:00
谢谢先辈我见的答复,但我还是有一点模糊
韵竹2003-10-16 19:16:00
希望看到你们的继续探讨!
我见2003-10-17 05:53:00
回复:谢谢先辈我见的答复,但我还是有一点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