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otaomao2007-08-14 05:01:33
下午在这里问了关于应该用哪个center的问题,谢谢大家的回复。但还有一些问题希望能够进一步澄清 ----

老公的情况:

1- 先前的H1, 到7月31 为止。
2- 7月27日发出转H4 的petition。
3- 下一个工作,律师已准备好申请H1的材料(还没有寄),计划办加快,所以顺利的话,假设是8月15日寄出,9月1日批准/开始。目前的状态,材料上填的是H4 pending。

(另:我们俩的I-485已经在7月中file,我是主申请人。)

首先想搞清楚的是,如果他的新H1是9月1日拿到,然后H4 的petition在拿到新H1后cancel,那么以后如果需要填写个人历史之类的资料表格,由8月1日到由8月31日这个区间是算什么状态呢?是不是H4 pending?

新情况是今天发现H4 petition被由Nebraska Center退回来,要求寄往California Center。原信封邮戳日期都被放在包裹里。那么如果我们马上按要求重新寄往加州,并附上原信封和说明的话,我们的H4 petition的 filing的日期是不是还按原来的日期7月27日算呢?如果是这样,由8月1日到8月31日这个区间的H4 pending就没有变。但是如果filing date按新寄出的日期重算(比如明天8月14日),是不是8月14日到8月31日算H4 pending,而8月1日到8月13日这段就没有身份了呢?

基于这些情况,我们计划无论如何还是尽快重新寄出H4 petition,而且跟新雇主的律师沟通。但是不知道会不会影响新的H1 申请,甚至有些担心,律师知道这个情况后会不会因为有可能有gap而停止/拒绝给老公办H1 的申请。如何handle这个情况,还请各位老师指点一二。多谢。

另:像小白兔老师说的,早办的话,在上一个H1结束之前拿到H4的回执是最好。可是这次面试,等offer,转身份都赶在了一起。其间颇有直接H1 transfer的可能,所以H4 petition着手很晚,造成了目前比较尴尬紧张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