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持L1 VISA,到今年11/15到期,8/17号递交的485,10/12号收到485和AP的RECEIPT。
律师已经帮我申请L1 VISA延期,并告诉我说,移民局已经收到我的VISA延期申请,说我目前只要呆在美国境内,就算过了11/15号,也是合法的。如果出境,就必须get mew L stamp。
我想请教各位:
1,按照我目前的情况,过了11/15号,我目前VISA的有效期,继续留在美国真的算合法吗?
2,如果得到AP再出境的话,还需不需要继续续签VISA?
3,在我得到AP之前,我是否可以出境?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