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bwo2007-11-21 03:28:08
我的EB1-b 140/485申请于今年7邮到Texas中心.140申请获得批准.
我也于7月/8月递交了我的NEW 140/485申请到Nebraska.

我的NEW 485上的A#与EB1-b 485上的A#不同.

不少朋友建议我尽快撤回 (withdraw) NIW 140/485申请。我担心如果EB1-b 485审批出现问题而NIW撤回的话,我得一切重新开始申请. 时间上耗不起. 我已经八年没回家了。之所以申请两类是为了有一个垫底。

也有朋友建议,为了避免延误我的EB1-b 485审批, 建议我写信去USCIS,要求合并我的EB1-b和NEW的文档. 1. 移民专业术语这叫combine吗? 有朋友知道/愿意提供关于combine的sample信吗? 我担心写信时用词不当或不专业造成误解而延误大事。
如果能提供sample信或专业用词,我将万分感谢!

2. 我必须选择撤回(withdraw) NIW,还是写信去USCIS要求合并NIW 和 EB1-b?那个方法较好?

3. 如果选择合并(combine), 我写信去Texas, 还是Nebraska? 那个方法较好?


谢谢!
Happy Thansgiving!
radiology2007-11-21 03:39:07
回复:不是合并,也不撤回,需要把两个A#变成一个,就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