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question???2007-11-26 14:15:53
(我因答应新公司不用SPONSOR VISA, 所以不能用H1只能用EAD了,我140已被批准,今后也不换地址) 是否可以说:485递交后180天内换工作用EAD是OK的,只要:

1。180之内未收到RFE
2.新工作与PERM/140/485上的工作同一性质

关于第二点,有两小点想请教:
1。若180天后,直到485批准都没有RFE,那末即使新工作性质与原工作有所出入,理论上也不会被发现?(因USCIS只能通过RFE发现我换工作或新工作性质与原工作不同),是否大部分EB2的485都没有RFE
2。假如PERM的POSITION是MARKETING RESEARCH SPECILIST,而若新工作是PROCUREMENT MANAGER (采购经理),其中很大一块是MARKETING RESEARCH,若真有RFE,若我新公司在我JOB DEION中把MARKETING RESEARCH列为第一条,可否在USCIS那里过关呢?

多谢指教!

焦急中
pjiang2007-11-26 14:52:12
回复:再贴:PJIANG,XBT请帮忙看看,有关同一性质工作
pharmacyelite2007-11-26 15: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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