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jiang2007-12-01 21:33:37
回中国变麻烦了:境外住一年 必须先体检
信源:《法制晚报》|编辑:2007-12-01| 网址:http://www..org 抄送朋友|打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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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今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申请出境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以及在国际通航的交通工具上工作的中国籍员工,应当持有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含艾滋病检测结果的有效健康检查証明。申请来华居留的境外人员,应当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凭有效健康检查証明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

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处昨日表示,此次《办法》出台并不是取消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感染者的入境限制。“在《出入境管理条例》修改之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感染者依旧是被限制的。”相关负责人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尊友博士认为,《办法》和我国将取消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感染者的入境限制并不矛盾。吴尊友说,取消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感染者的入境限制,并不意味着对他们不需要进行相关的健康体检。


傻大个子2007-12-02 00:53:57
外国人不受此限制,信不信由你
toosad2007-12-02 01:11:42
当然不包括
pjiang2007-12-02 19:23:53
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