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485 pending, H1-B 第六年年底到期。 上个月自己动手申请了延期, 因为排期未到, 所以申请延三年。 刚刚收到延期的收据, 不知道在延期批准之前, 可不可以工作? 我知道如果是延H1 的第二个三年时,可以只用Receipt就可以。 现在是第七年的延期,是否有何不同? 另外这种延期被拒的可能性大不大?万一被拒了,有何后果?
我明年可能换工作, 听说用EAD比较好,这样移民局就不会知道了,是这样吗? 如果在原公司的延期还没下来,可以用EAD到新公司上班吗?
谢谢你们的热心,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