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epitup2008-02-08 08:36:14
我家的case:
老婆是主申请人(香港出生),2006年一月递交了140(NIW-NSC)和485(including mine)。由于USCIS搞不懂香港和PRC的关系,485被退回两次,最终于2月份接受。2006年6月打了第一次指纹。2006年底老婆140批准,approval notice 上写明PD是2005年1月。2007年3月,485要求补材料,我们于2007年4月份回复。迄今杳无音讯,且距第一次打指纹已有20个月。问过律师,只说让等。在我们的要求下帮忙咨询过,第一次(2007年8月)说background check not finished. 第二次(2007年11月底打电话)至今还没收到回信。
我感觉律师不打算帮我们做什么,只有自己去努力。请问我们可以用那个新下来的name check memo 去催一下吗?或者是再做普通的电话咨询?
谢谢大家并祝鼠年吉祥!
Lyon2008-02-08 11:29:48
你当然且应该自己打电话去移民局询问或催!
xiaobaitu2008-02-08 15:38:14
电话问或催基本没有用,一定要写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