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dix2008-06-12 16:57:59
本人140 approved,485 pending,H1B第三年,全家加拿大公民。现准备办理H1B延长,委托律师说只需要我办H1B延长,而我妻子和孩子的H4不需要办理延长手续,理由如下:
1. 妻子和孩子在H4过期后成为AOS,不会out of status。
2. 等我的H1B延长approved后,我们可以去美加边境直接用我的H1B为妻子和孩子取得新的H4。
律师说因为我们是加拿大公民,所以可以这样做,可以省下$300的filing fee。虽然律师这样说,但还是不太放心,因此求证各位专家。多谢!

pjiang2008-06-12 16:59:53
1, 2) Y - 回复:发现今日pjing显坛,重问:我妻子和孩子不需要延长她们的H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