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给老师挑了三个"错"
- pjiang -
在度过了一个愉快的长周末之后,同学们迈着矫健的步伐,轻盈地回到了校园。
只见信息栏前,同学们人头攒动,上面醒目地贴着老师的开课通知。
节前,一位叫 mylawyer 的网友(M 人士)主动[注1]找老师讨论一个问题。他认为临时工人 H-1B 的配偶 H-4 在使用 I-485 基础上的 EAD 之后,其 H-4 非移民身份依旧保持而不进入身份调整状态 (AOS).
在讨论这个问题的同时,老师提到了临时工人 H-1B 用 AP 入境后其身份为保释而不再是非移民 H-1b (但移民局仍允许其 H-1B 的转延)。
随着讨论的进行,这位网友提供的论据有 1) 某律师网站的陈述,2) 第三方律师的对移民局有关条例的解释。
对于本人依据的移民局备忘录之原文,他没做回复。
于是,本人只能无言以对,跟他就此罢休。
借着本人不与纠缠的沉默,该网友又贴出两个帖子,称一共指出了本人之三个错。
这堂课,就是谈谈这三个"错"儿。--把搅混的水澄清下来。
请同学们先坐好,老师这就去把讲义拿过来。
附 录
[1]
P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