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jiang2008-07-09 20:19:49

关于律师的话题


如果有同学认为老师是 anti-lawyer,我十分抱歉。我想肯定是自己的言辞在某些地方的不适当,从而造成了误解。

实际上,老师并非 anti-lawyer.
律师的存在,总是因为有其市场,有客户的需要。
对于不谙[注21]法律条文规定的人来说,寻求律师的帮助,往往能事半功倍。
绿卡的申请,也是一样。

如果谈到,申请绿卡是否必须通过律师,答案是 "No".
"移民局的表格,没有一种是只能由律师来填的。律师起的作用,其实是帮助申请人来填写表格,代表申请人的利益。
任何的表格,都可以在没有律师染指(毋须律师签字)的情况下完成并提交给移民局。"

来移坛的同学,多是没有律师代表,或是虽然有律师代表但从律师那里得不到应有的帮助。
其他有律师代表的同学,因为有律师而不用自己操心,根本不来论坛,甚至不知移坛为何物。
所以,坛子上关于律师的评论,以负面为多,亦不奇怪。

老师的观点是,经过一定的努力,在座的任何同学都可以自己 handle 绿卡申请,而毋需律师的帮助。
既然,通过自己的努力,你能过 TOEFL,能过 GRE,能过 GMAT,那么,通过自己的努力,你也能通过绿卡的申请。

去年的时候,老师曾写过"怎样找个好律师"一文,谈了找律师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主要是给没跟律师打过交道的同学们一点有益的提醒。
美国的律师之多,同学们一定是知道的。找一位律师,在现有的客户市场下,绝不是一件难事。但是,要找到一位 qualified, professional, experienced, knowledgeable 的律师,是可能有一番周折。

  • Qualified 是最基本的条件,没有 license 的律师不能执业,所以没有律师不满足这一条的,算是费话吧。
  • Professional 排在第一位,因为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一位移民律师对移民事务不甚了了,一知半解,你还不如来文学城移坛咨询为佳。
  • Experienced 对于移民律师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业务熟悉的律师,对于你的案子成竹在心。
    如果你不幸成为菜鸟律师的实验白鼠,除去你遭受的心灵创伤,你还需要寻求上帝的额外青睐以避免成为可怜的牺牲品。
  • Knowledgeable 老师在这里是指律师要有与时俱进的精神和能力。移民法尤其是移民局规章的不断更新,要求移民律师要做及时的采纳、调整,才能很好地为客户服务。

这个律师的话题之所以又被扯起来,是因为前不久有位 M 人士在论坛为某位律师做广告。
为了做广告,借着探讨问题往老师身上泼水。
不明就里的同学,可以参考下文:

  1. 有人给老师挑了三个"错"
  2. "错"一:H-4 用了 EAD 后 是 H-4 还是 AOS?
  3. "错"二:老师为什么说 I-140 没有批准也可以换工作?
  4. "错"三:老师什么时候说过申请 NIW 之后不能申请 PERM?
  5. 反常的现象,一系列
  6. 看一些事实,做一点分析

昨天老师还在说想当一回小人,
"容老师先小人一把。
如果在一年之内,M 人士没有在移坛推广那个网站,老师承认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可是天不遂意。

刚才查了查 M 人士的帖子,他早在 7/3/08 就已经被不幸言中了,--单挑一帖[注22]来做广告。
后面的跟帖显示,同学们也明察了其司马昭之心。

几年之前,网上曾经有个"西译丁祖诒"事件。那就是,有人为了抬高自己的知名度,在 LA 的报纸上买了个广告栏,把自己跻身于北大清华等校长之列。
现在,把闷在香闺无人知晓的一个网站,和一个有了知名度的另外一个网站,并列出来。看来,"聪明人"并非丁祖诒一个,丁祖诒也肯定非常欣慰地看到自己后继有人。

既然老师昨天已经引用过那某名导的某句名言,今天就不好意思重复引用了。


M 人士现在其实非常困惑,他搞不清楚到底是承认自己为律师,而增加自己说话的份量好;还是,以第三着的口气,去推那个网站好。
各有利弊,难以取舍呀。
看看他的摇摆,
"I happen to have some legal training",
"I only happened to have found out his opinions are similar to mine and quoted his words."

虽然,同学们的直觉已经看透了其做广告的用心(1, 2, 3),
但是,一些理性的客观分析,会是更有说服力的。


M 人士称,他是"偶然"发现某律师的观点和他的相近。
我们看看该如何"偶然"来发现。
在 M 人士抛给老师那某律师网站之后,老师是去那里做了一番搜寻,记得老师说过
"在那个网站上,哪里都看不到 M 人士的观点,--H-4 使用 EAD 后还是 H-4 非移民身份。
后来,找到了一个"讲座之九: 使用AP和EAD对非移民身份的影响",寻思着可能会有答案。
这是个音频文件,老师忍受了近十分钟,才听到主讲人在最后一语带过,H-4 使用 EAD 后还是 H-4 非移民身份。"

所以,M 人士的"偶然"是这样的,--他"偶然"地从 Google 的大海中,捞到了某律师的网站;他又"偶然"地把该律师的讲座听了个八九不离十。
注意:该律师可没有把该观点写入文本,而是制成了音频文件。那意味着,读者除了从头听到尾,否则是不可能象阅读文字一样可以快速游览。

那样的音频文件有近十个,每个以老师听过的十分钟计,那是实打实的一个半小时。不知道别的人会怎样,能不能坚持下来。
就老师而言,在听完那一个讲座后,如果让我再听其它的,老师宁愿把那个吃了一口之后不肯再吃的鸡蛋,吃完。

好了,就算经过上面的一系列"偶然",M 人士找到了知音,惺惺相惜,成为了该律师的 big fan,所以无时不地要推广"知音"的网站,--虽然该网站与 M 人士并无瓜葛,某律师自然也与 M 人士毫无瓜葛。

老师昨天在"看一些事实,做一点分析"中,披露了若干该律师的信息。
老师所叙的某律师的情况是事实呢,还是老师编造出来进行毁谤用的?对于听课的同学来说,是没法做出判断的,除非一一去考证。

但是,该律师自己是清楚的,因为是关于他本人的情况。他不需要象同学们那样去做家庭作业,就知道。
所以,M 人士提醒老师说,"missed another fact on him".
老师不该昨天去游泳,又转不过来了。

M 人士的英文有相当的水平,这是老师不能诋毁的,虽然他偶有专业词汇的差错(前文已述),和不经意的语法毛病如 "a I-94".
在不认可的前提下,M 人士会承认说是 "fact" 而不是 "information" 而已?

I don't think so.
他凭什么就相信老师嘴皮子一碰,就出来的东西。
--除非,老师说的是实情;而且,他还知道,那的确是实情

事情变得有趣起来,声称不是某律师的 M 人士,怎么知道不是他的而是另外某律师的个人信息的?
请不要建议说,M 人士是该律师的 stalker.


借文学城的风水宝地来推广网站的,M 人士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但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而不惜手段者,确是前无古人,后不见来者,可谓是独领风骚。

在文学城做广告,其实很简单。只要交完钱,你的头像就挂在了上面。It's that simple.
干什么非要躲躲闪闪,偷鸡摸狗一般。
这些行为,不能不让人 look down, down, down.


在老师看来,律师可以大致分为下面几类:
1) 所谓 big shot attorney,在 courtroom 侃侃而谈,赢官司于掌股之中;
2) 不需要抛头露面,填填表格,出出主意,如现在大多的移民律师。

如果有人认为移民律师只是填填表格而已,那又有偏差了。
表格谁都可以填,为什么要花钱请律师?
因为律师能够权衡利弊,最大地保障客户的利益。
这样的律师,就是老师上面提到的 qualified, professional, experienced, knowledgeable 的律师。

还有律师,除了有个 license,水平了了,错误、误导,重出不穷。这就是老师非常反感的一种类型。也许是这种感觉,造成了同学们的印象。
俗话说,收人钱财,与人消灾。连这样基本的律师伦理观都没有的律师,真是愧对那杆天平。

象上面提到的某律师,嫡属于哪一类,现在判断,为时过早。
但是,M 人士的所作所为,实在是弄巧成拙。
当他翘然矜鸣,自以为 "successfully promoted his website",他忽略了其推的网站的知名度,已经和其声誉紧密地联在一起了。

有名气的东西很多,但它们有 famous 和 notorious 之分。
"纸馅肉包"也很有名了,会有人去买吗?


附 录
[21] 某律师做广告,称自己"深职业及家属移民"。
     他就分不清中文词汇有褒义、贬义之分?
[22] To people who have legal problems




文自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807&postID=8347#LawyerTopic

lyon2008-07-09 20:48:50
回复:关于律师的话题
lumanmanqixiuyuan2008-07-09 20:50:26
请允许我代表坛子里的很多人支持和感谢皮匠
Lyon2008-07-09 20:50:27
找律师的好处!?主要是心理安慰,但是耗时、花钱,更烦人!理由吗
mountainBeauty2008-07-09 21:21:41
支持PJiang!
diandian232008-07-10 00:15:59
支持老师
wxc1082008-07-10 14:24:06
I don't need your representation --